
一、文件制订目是小吊车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项目重点环节管控,夯实成本管理基础,明确成本各要素管控标准,确保主要成本管理工作不碰触管理底线红线。
二、负面清单行为
(一)投标管理
主责部门:经营开发部
1.标前成本测算比中标后责任成本测算利润率高出5个百分点;
2.标前测算盈利,中标后实际测算亏损。
(二)前期策划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中心
3.未开展前期策划、总经理未按规定参加策划或者策划质量不高。
(三)临建方案与预算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中心、成本管理部
4.施工前无批准是小吊车的临建方案和预算;
5.临建工程超标准、超预算施工未经公司审批;
6.临建工程实施完毕未及时核算,未界定并追究责任。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中心
7.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评审不符合规定;
8.施工条件、工期发生重大变化超过一年未及时调整;
9.施工进度明显滞后未采取措施导致后期抢工。
(五)施工方案
主责部门:科技与信息化部
10.重大施工方案编制前未进行比选;
11.施工方案未按分级管理要求进行评审,发生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
12.未按已审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六)施工配合比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中心
13.计算指标考虑不全,配合比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
14.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未根据原材料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15.未按规定对原材料、砼外加剂检测导致质量事故、成本增加。
(七)工程量管理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中心
16.项目部未开展三量对比工作;
17.分包收方数量超现场实际数量。
(八)分包管理
主责部门:成本管理部
18.项目部未编制分包方案并上报公司审批;
19.项目部大幅突破分包方案、使用大量小规模队伍;
20.未按照权限组织分包招议标工作;
21.黑名单队伍参与投标、中标;
22.发生工程转包、挂靠等违法分包行为;
23.公司未按规定下达项目劳务分包限价;
24.实际分包价超劳务限价未履行审批手续;
25.分包结算存在应扣未扣;
26.合同外费用补偿未经公司审批;
27.长期与分包队伍不办理结算;
28.未及时办理封账协议。
(九)责任成本管理
主责部门:成本管理部
29.公司未在开工后3个月内下达项目责任成本预算;
30.项目部未开展月度成本归集和核算;
31.项目经理未组织季度经济活动分析并整改纠偏;
32.公司季度责任成本分析未按规定组织、质量不高;
33.公司未按规定对成本风险项目及时预警并开展督查。
(十)合同管理
主责部门:成本管理部
34.未签合同先进场施工。
(十一)物资管理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中心或物资设备部
35.未建立主要材料、周转材料消耗总控台账并动态管控;
36.公司未按规定下达项目周转材料租赁限价,实际租赁价格超公司限价未履行审批程序;
37.周转材料租赁未执行配置方案、使用完毕未及时退租;
38.项目部未进行月度物资盘点核算;
39.未经审批擅自调价;
40.超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十二)设备管理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中心或物资设备部
41.公司未按规定下达项目机械租赁限价,项目超限价租赁设备未履行审批程序;
42.项目部未对机械设备进行单机核算,空闲机械设备未及时退租。
(十三)变更索赔
主责部门:成本管理部
43.公司分管领导未对新开工项目组织变更索赔前期策划。
(十四)税务管理
主责部门:财务部
44.劳务、物资、机械结算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五)收尾项目管理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中心
45.公司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下达项目收尾令。
来源:局成本管理部
编辑:张志超
责编:崔 佳
主办:中铁十局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