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2月28日,针对云光中、云公民、邢云、白向群等腐败案件暴露出是吊车型号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要对2000年以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这意味着,过去20年里是吊车型号的相关问题在尘封是吊车型号的历史中都将不再“安全”。
1988年8月至1989年12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技术员;
在莫若平、郝胜发两人落马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曾对内蒙古煤勘集团进行“点穴式”巡视。
2017年10月,退休。
简历显示,3人几十年的工作经历均与煤炭有关,且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共事。
2012年2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中2014年8月任内蒙古煤炭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内蒙古矿业(集团)绿能非常规天然气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内蒙古自治区是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乡,中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全区12个盟市中11个有煤矿,现有煤矿523处,核定产能12.8亿吨。然而,过去一段时间里,也就是这块乌金,在部分胆大妄为、别有用心之人的操控下,成为了腐败滋生的温床,给本该是蓝天白云的草原笼罩了层层“阴霾”。
莫若平简历 :
1985年12月至198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地质分队项目负责人;
私设“小金库”,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失察失责;
官方公布莫若平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失察失责。而郝胜发则是私设“小金库”,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失察失责。杜刚则是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
1994年6月至1996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231队队长、总工程师;
2014年4月至2017年10月,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总经理,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内蒙古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全区累计立案查处涉煤腐败案件599件、869人,其中包括31名厅局级干部和203名县处级干部,追缴挽回经济损失337.91亿元。
2020年4月18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莫若平和郝胜发被查,同年11月7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莫若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郝胜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11月12日,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莫若平、郝胜发决定逮捕;与此同时,杜刚被提名免去总经理一职,其仅仅只担任了4个月而已。
2017年9月,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1日讯,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杜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杜刚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莫若平,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内蒙古赤峰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
2014年,莫若平兼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郝胜发则担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成立,前身是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主要从事煤田地质勘探与其它矿产资源勘查。
经查,莫若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车辆;拒不执行党组织的退休决定,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1995年6月至1996年1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副队长;
2017年,莫若平退休,郝胜发接任郝胜发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中国纪检监察报》去年7月曾刊文《内蒙古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倒查20年:乌金除垢》分析,一段时期以来,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集中,已经成为延续多年的积弊沉疴,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和源头,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强力推进,坚决彻底割除。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杜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队长;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莫若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996年1月至199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副局长;
2020年7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杜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0年11月,提名免去煤勘集团总经理职务。
文章援引学者分析认为,煤炭产业链条中多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贪腐问题,但最关键还是在交易环节。领导干部一旦入股,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就是股东利益,但其又代表公权力,属于特殊主体。“这两个角色杂糅在一起,容易产生冲突。”
1996年1月至2001年9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副队长、党委副书记;
纪监部门点评:莫若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997年5月至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刚简历:
1982年2月至198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技术员;
2006年3月至2014年4月,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总经理;
2020年3月,巡视反馈指出,该集团落实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责任不够有力,个别干部存在党性观念淡薄,特权现象;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集团产业结构单一,“探采选冶加”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未形成;风险管控不到位,涉法问题频发,造成经济损失;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非党委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问题;纠治“四风”问题不彻底,违规购置高档公务用车,高档装修办公场所;党组织建设弱化,党费缴纳不规范不及时。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彼时,郝胜发表态称,坚决拥护和服从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完全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集团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煤勘集团党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020年4月10日下午,内蒙古煤勘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本年度第5次学习(扩大)会议,郝胜发还要求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继续将巡视“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抓落地,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达标不收兵,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推动集团公司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律己不严,利用职权贪占公款;不惜损害单位利益,滥用权力损公肥私;在利益诱惑面前,未能坚持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公权私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款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为职工发放大额奖金。
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失察失责
官网显示,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是从事煤田地质勘探与其它矿产资源勘查,局下属8个勘探队、3个科研院所。
2007年1月,任地调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三人官方通报中,“小金库”成关键词。
经查,郝胜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车辆;纪法意识淡漠,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煤炭领域投资获利;
2002年5月,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科技处处长兼调查中心主任;
经查,杜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送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
2005年6月,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煤炭地质调查院(以下简称地调院)党总支委员、院长;
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231队副队长兼总工程师;
纪监部门点评:郝胜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决定滥发奖金津贴;以低于成本价向企业员工销售住宅楼,套取下属单位资金发放效益补贴;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严重不负责任,未经评估出让探矿权,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及审核相关费用,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
郝胜发简历 :
此前,这一煤企的前两任总经理同时落马。
1999年10月,任内蒙古煤炭工业技术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郝胜发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后来莫若平历任231队副队长兼总工程师,231队队长兼总工程师。1996年1月,莫若平任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副局长,2006年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总经理,后兼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1991年,莫若平由117队转入231队任总工程师,当时郝胜发为231队项目负责人,两人开始共事。
莫若平早期在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工作,郝胜发在231队。
2020年10月,不再担任煤勘集团党委副书记;
2014年4月至2017年9月,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纪监部门点评:
杜刚,男,1967年12月生,汉族,河北迁安人,在职博士学历,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93年12月至1994年12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副总工程师;
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109队队长、党委书记;
1987年12月至199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地质分队主任;
郝胜发从1996年开始,历任231队副队长、党委副书记,231队党委书记、231队队长,109队队长、党委书记等职。2011年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9年2月,任地调院党总支委员、院长;
2010年3月,任煤勘集团副总工程师兼地质技术部部长;
1994年12月至1995年6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打井队党支部书记;
2020年4月,郝胜发被查后,杜刚于同年7月上任总经理一职,仅在4个月后便被提名免去总经理职务。
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
2011年11月至2014年4月,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郝胜发,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内蒙古兴安盟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
1991年3月至199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231队总工程师;
2020年7月15日上午,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对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领导的任职决定:潘金生同志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提名董事长;杜刚同志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彼时,杜刚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服从自治区党委的决定,对党忠诚,不忘初心,恪尽职守。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自治区党委和厅党组的部署,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团结干事,开拓创新,为煤勘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只是他没想到,仅仅在4个月后他的表态就化为了泡影。
杜刚于2002年5月起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科技处处长兼调查中心主任,此后任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煤炭地质调查院院长,2012年2月起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中2014年8月任内蒙古煤炭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内蒙古矿业(集团)绿能非常规天然气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1年11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地质技术部部长;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原总经理杜刚被查的消息。
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党委书记;
1989年12月至1993年12月,内蒙古煤田地质局231队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