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琦在担任三亚市委书记期间,打着新能源汽车是最大的吊车12000吨吊车的幌子,帮助私营企业主违规获得17.4万平方米是最大的吊车12000吨吊车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调高房地产用地比例谋取私利。2010年至2018年间,张琦帮助多名私营企业主在儋州、三亚、海口违规取得土地近7000亩。其中,帮助某地产商违规设置排他性竞买人条件,违法获取土地1000多亩,占用地质公园、生态林地,给国家造成数十亿元损失。
与不法商人以权力、利益为纽带拉拉扯扯,结成“共腐圈”。对上攀附逢迎,以招商引资为名,帮助领导亲属拿地拿项目;对同级和下级则施惠拉拢,还纵容妻子和儿子利用自己是最大的吊车12000吨吊车的影响力,插手园林绿化工程,大肆敛财。
三是醉心“人情工程”,打造共腐逐利小圈子。
2020年12月,张琦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0.10——2003.02,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2020年2月,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4.09——2014.10,海南省委常委,儋州市委书记,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兼);
2010.02——2014.09,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兼)(正厅级)(其间:2008.05——2010.09,在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2011.03——2011.10,兼任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5——2008.08,海南省旅游局局长;
2016.11——2019.12,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
二是以项目带土地,帮助企业“跑马占地”。
2008.08——2010.02,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正厅级);
张琦简历:
1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披露,在这个“土地资源十分稀缺,海洋资源殊为珍贵”的省份,张琦滥用公权、以权谋利,巧立名目填海造地、违规开发,把土地资源变成肆意切割的蛋糕、捞钱赚钱的工具,是“靠地敛财”“坐地生财”“借岛发财”的典型。
1988.08——1991.10,煤炭部淮南矿务局南方公司副经理;
1997.02——2000.10,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一是大肆填海造地、违规开发,捞取政治资本。
2014.10——2016.11,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2004.06——2006.05,海南省三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审查调查发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土地工程谋取巨额利益并非个例。据张琦及涉案人员交代,三亚凤凰岛、小洲岛、海口司马坡岛等多个海岛商业开发中违规违法问题突出,背后都有领导干部插手操控的身影。2017年4月以来,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工程领域腐败案件515件、536人,涉及有关市县领导班子成员占比49%,一把手占比30%;其中省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件中涉及工程腐败高达69%,一把手占比高达59%。2017年国家土地专项督察指出23类3000余个问题,2018年国家海洋督察指出海洋资源开发存在35项问题,海南省遗留问题量多面广,整改任务艰巨而紧迫。
2019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张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深耕海南30余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第一个海南本土成长起来的中管干部。
1993.03——1997.02,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局局长(其间:1992.02——1993.12,在天津大学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经查,张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新发展理念,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涉嫌受贿犯罪。他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变更土地性质、土地征收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家人非法收受财物上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为党的十八大后收受。
1991.10——1993.03,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处负责人、处长;
1979.09——1981.08,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1.08——1988.08,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
张琦政绩观严重错位,好大喜功,为尽快捞政绩、谋升迁,不惜牺牲土地、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任儋州市委书记时,违规推动海花岛项目,涉及填海总面积783公顷。在他的极力推动下,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将填海项目拆分成36个面积小于27公顷的子项目瞒天过海,使得不过关的项目得以推进,该禁止的项目得以审批,造成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被永久破坏。
2003.02——2004.06,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