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速递
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编者按
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正式来临了,时间安排为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值此机会,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联合党委宣传部共同为大家献上七说《民法典》暨“法治24局”建设情况巡展。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七说《民法典》之第一说暨“法治24局”建设情况巡展(一),欢迎围观。(看完别走开,文末有彩蛋哦。)
壹
七说《民法典》之第一说:总则编
在《民法典》是吊车出租的编纂步骤上,采取是吊车出租的是先总则编、后分编是吊车出租的两步走模式。《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通过实施,本次《民法典》总则编部分未有较大改动,仅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总则编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总则编主要有八大亮点:
1.胎儿享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条)
2.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九条)
3.失能老人须监护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一百零一条)
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6.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
7.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法治24局”建设情况巡展(一)
集团公司
自国资委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和股份公司加快推进“法治铁建”建设以来,集团公司牢固树立“一没五不”理念和“内部为主”思路,以积极对标先进为迸发动能,以实现内外兼修为努力方向,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凝聚合力,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法治工作已初步实现从专项业务工作向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升级,“法治24局”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合规保障。
1.企业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党政主要领导法律合规意识明显提升,主动学习法律合规相关知识和要求,密切关注法律合规工作动态,定期听取法律合规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题汇报,亲自参加年度法治工作会、合规启动大会、合规制度落实推进会等法律合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顶层推动力持续加码。二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2018年出台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突出发挥“关键少数”对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明确所属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三是党委领导与法治保障实现深度融合。2017年出台《制度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将党委规范性文件纳入“四项法律审核”范畴,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党委研究讨论的事项涉及法律问题时,总法律顾问(副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均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2.企业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健全。一是法治顶层设计日臻完备,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合规委员会)、法律事务机构(合规办公室)、项目法律联络员(兼职合规官),法治合规工作组织架构全面建立;法治建设核心要求纳入章程、重大议题法律审核前置机制,法律审核保障机制健全;《“十三五”法治工作规划暨“法治24局”建设实施方案》、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年度合规工作计划,中长期目标、短期措施安排相得益彰;法治工作会、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述职会议、法律合规工作人员业务交流会等长效会议制度完全建立;集团公司不定期开展法律合规管理督查检查;各级法律管理制度建设和评估工作定期开展。二是机构人员建设颇有成效。目前,全集团共设立总法律顾问14名,首席合规官15名,实现全覆盖;集团公司及各公司均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和合规办公室,全集团配备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276名、专兼职合规官264名。三是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坚持开展子(分)公司负责人法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坚持推动落实法治工作“两个问责”,增强了法治工作的“话语权”和严肃性;坚持开展年度法治工作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度评选出2家先进单位、5名先进个人和10名优秀项目法律联络员予以表彰奖励,激发了工作热情。
3.企业法律合规工作成果丰硕。一是风险防控关口加速前移。五年来,集团公司本级共计审核规章制度188项、重要决策111项、经济合同3254份,审核办理授权委托书653份,法律事务机构共参与项目前期谈判及投标评审会120余人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多次荣膺全国以及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二是案件降控措施持续发力,基本实现了股份公司下达的降控目标。五年来,集团公司本级妥善处理律师函和催款函等338份,全集团通过诉讼手段依法维权,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约2.43亿元。三是合规管理工作全面发轫,合规宣贯培训得力,“1+9”合规管理制度全面落地,合规管理体系正常运行,2020年合规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完成。经统计,截至2020年3季度末,全集团共签订了《合规申明》10587份;对项目及招标人进行合规资格审查580次,对采购相对方开展合规尽职调查4939次,对第三方开展合规尽职调查1074次,对7477份合同进行合规审核,现金支付、捐赠赞助、业务招待等严格执行合规审核制度,均未发现不合规行为。四是法治宣传教育久久为功。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落实情况中期自查自评、总结验收等工作;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五年来,共计编制了“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日法治宣传教育PPT资料27个;编制发布了法治工作简报18期;形成法治专题研究成果25项;组织在沪单位参加了国资委系列法治讲堂29期;举办了集团公司两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了“我为法治24局点赞”、“24局24题”宪法知识问答、“国家安全”知识专项答题等系列活动;发放了《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书籍等。
互动赢好礼
11月30日至12月6日期间,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将连续推出《七说<民法典>暨“法治24局”建设情况巡展》专题微信。欢迎大家留言互动。每日24:00前留言点赞数最多的朋友将获得福鹿娃1个。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供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
编辑:集团公司新媒体工作室
审核: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