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690507177

吊装安全方案|【事故预警】1死2伤!某风电建设项目风机机舱吊装风绳带电引起触电事故

2021-11-10 20:18:51浏览:550 来源:中国吊装网   
核心摘要:施工单位中电大型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吊装106号风机机舱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拉扯缆风绳时误触碰到CH9号35千伏集电线路导线,造成1名作业人员触电死亡。施工人员宁某某在拖拽揽风绳作业过程中,揽风绳与35kV集电线路放电,导致人身触电死亡。

8月20日,中国华能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辽风电有限公司在开鲁建华后续200MW风电建设项目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在106号风机机房吊装过程中,中国电力大型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操作人员在拉电缆时不慎触到CH9号35kV集流线导线风绳,导致 1 名操作员触电。.

一、基本信息

内蒙古一期风电场一期100MW装机于2010年投产,80台2.5MW机组用于后续200MW项目。某大型设备安装公司(以下简称吊装单位)承揽了40台吊装工程。截至2020年8月23日,共有17台机组建成投运发电。6套。起重单位将部分劳务分包给以王XX为首的长援队。工程监理单位为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后

2020年8月15日,吊装单位按照第一次吊装T1、T2、T3、@,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了106#风机吊装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T4、T5 塔段,然后分机房,然后组装叶轮,然后按照施工顺序吊装叶轮。规划提出“需要布置35kV线路”。方案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通过。8月17日,吊装单位办理了106#风机吊装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为王XX),经风机生产厂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签字同意。在同一天,

8月18日07时,杨带领夏等25人进入106#风机工位进行风机塔吊装作业。吊装监理工程师兰某某和建设单位项目部工作人员赵某某站在现场。11时45分,第三段塔吊吊装完成后,因天气和下雨等原因暂停吊装工作,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8月20日8时10分,天气好转。杨某再次带领夏某等25人进入106#风机站继续进行4号塔、5号塔和机房吊装工作,并通过电话单位和项目部通知了主管。上午吊车,吊装监理工程师兰某某没有赶到现场处理其他工作。建设单位项目部赵某某到场吊装安全方案,10时30分左右离开现场进行其他工作。

12时许吊车出租,杨某某电话通知赵某某,要求将106#风机位旁的35kV线路拆线接地,然后再组装叶轮。35kV集线(同塔双回GH线)自2010年7月13日投运以来一直正常带电运行,赵某某接到杨某某电话后立即通知风电场处理停电. 风电场12点5分开始处理工票和运行票吊装安全方案,13点5分开始运行,13点35分完成停电运行。

杨完电话后,继续指挥起重工作。在开始机房吊装作业前,吊装机组现​​场风绳操作工丁某某询问杨某某35kV集电线路是否带电,杨某某回答不带电。

12时11分,风力发电机机舱吊装时,吊装单位宁某某、韩某某、王某福等3人正在拉动机舱风绳,风绳上部从35kV集电线路C,导致宁某某、韩某某、王某某触电倒地。杨某某拨打120,开车送三人前往医院。途中遇到了救护车,将宁某某转移到救护车上。宁XX经抢救不治身亡,另外两人手部轻微烧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施工人员宁某某在拖曳风绳时,风绳与35kV集电线放电,致人触电身亡。

(二)间接原因

1、 起重机组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起重机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明确要求,机位旁的35kV线路导体在起重时应拆卸接地。该措施并未在现场操作期间实施。起重单位未按照《高风险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吊装作业负责人随意更换,未履行申报手续,安全管理不严。现场负责人杨某某也是项目现场的专职安全员,但不具备任何安全管理资质。作为106#风机吊装工作的负责人,只考虑接线是否影响叶轮的装配,并不清楚接线是否带电,现场的触电风险也没有正确识别。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不清楚施工环境时盲目操作。现场负责人对作业风险不明,未能有效识别吊装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人身触电风险。起重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宣讲只是一种形式,安全宣讲中没有涉及防触电的内容。他只考虑接线是否影响叶轮的组装,并不清楚接线是否带电,也没有正确识别现场触电风险。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不清楚施工环境时盲目操作。现场负责人对作业风险不明,未能有效识别吊装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人身触电风险。起重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宣讲只是一种形式,安全宣讲中没有涉及防触电的内容。他只考虑接线是否影响叶轮的组装,并不清楚接线是否带电,也没有正确识别现场触电风险。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不清楚施工环境时盲目操作。现场负责人对作业风险不明,未能有效识别吊装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人身触电风险。起重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宣讲只是一种形式,安全宣讲中没有涉及防触电的内容。并且没有正确识别现场的触电风险。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不清楚施工环境时盲目操作。现场负责人对作业风险不明,未能有效识别吊装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人身触电风险。起重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宣讲只是一种形式,安全宣讲中没有涉及防触电的内容。并且没有正确识别现场的触电风险。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不清楚施工环境时盲目操作。现场负责人对作业风险不明,未能有效识别吊装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人身触电风险。起重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宣讲只是一种形式,安全宣讲中没有涉及防触电的内容。现场负责人对作业风险不明,未能有效识别吊装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人身触电风险。起重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宣讲只是一种形式,安全宣讲中没有涉及防触电的内容。现场负责人对作业风险不明,未能有效识别吊装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人身触电风险。起重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宣讲只是一种形式,安全宣讲中没有涉及防触电的内容。

2. 监理单位缺乏项目现场监理,监理人员不足。监理人员未能有效监督《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相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吊装监理工程师专业能力不足,未能有效识别现场作业触电风险,未严格审核施工单位人员资质;发生事故;当时,监事擅自离职,未能履行并肩职责。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人数不符合合同要求,

3.建设单位项目部安全监管不力,存在“代管”现象。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隐患排查、反违规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未落实起重安全措施,人员无证上岗,随意更换工作带头人。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不到位。对澄清等情况不予监督;监管单位履行职责缺乏控制,导致监管单位未能妥善履行专业监管职责。

四、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 深入学习事故,落实预防措施。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比较事故暴露的问题,认真总结,深入分析管理原因,找出不足,推陈出新,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全面加强现场管控,防范安全风险。组织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反违规等基础工作;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实施闭环整改;严格执行法规、规范和施工方案中的相关安全措施。

(三)严格执行工作监控制度。对于多组多站点作业、高风险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监控制度,禁止任何现场监护人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监护。

(四)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质量和安全意识,相互推敲,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定期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 结尾 •

吊车圈    吊车群

吊车圈                       扫码加入千人吊车群


(责任编辑:吊车出租)
下一篇:

三峡170MW风电项目机组及塔筒采购招标

上一篇:

集装箱吊具锁头尺寸|集装箱吊具实现前后倾斜功能的全新解决方案|港机圈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