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中国华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05 年 9 月 7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发行总量(万元)
十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04 华电 1(111024 行情数据,数据) 111024 298,000
10年期浮动利率债券04华电2(111025行情数据吊车出租,数据)111025 2,000
特别说明
1、 国家开发银行为本次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当期债券的本息,担保期限为自发行首日起至赎回期结束后两年。
2、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 本次上市公告未涵盖的本期债券,投资者可参见2004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2004年中国华电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一、简介
重要提示:发行人总经理办公室已批准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深交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核不构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价值、收益和赎回的实质性判断或担保。
二、发行人介绍
1、发行人基本信息公司名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
注册资本:120亿元
法定代表人:何工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科技开发及相关技术;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维修;经济信息咨询;陆路货物运输;物业管理。
2、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发电企业;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试点国有控股公司;实施在国家财政及相关计划单列。中国华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法定代表人何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全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公司现有会员单位102家,其中分公司8家,一级全资及控股公司67家,参股公司20家,内部核算单位7家。净资产154.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16%。200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50亿元,净利润6.68亿元。元。净资产154.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16%。200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50亿元,净利润6.68亿元。元。
三、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债券名称:2004中国华电公司债券(简称“04华电债券”)。
2、 债券发行审批权限及文号:发改委发改财金[2004]2062号文件批准本次发行。
3、发行总量:30亿元人民币。
4、 债券种类:包括两种,分别是本期固定利率债券(含投资者掉期期权)29.8亿元和本期浮动利率债券(含投资者掉期期权) 0 .200万元。
5、 债券期限:本期定息债券期限为10年,本期浮动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
6、 投资者交换选择权:投资者在本期第三次付息后,有权选择将本期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固定利率债券按1:1的比例进行交换。利率债券,或本期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浮动利率债券,按1:1的比例兑换本期定息债券。投资者必须在交易所申请的受理期内行使选择权,该选择权只能行使一次。
7、 受理换证申请截止时间:自2007年9月29日起10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投资者如需换汇,应在此期限内向本次债券托管人提出申请,托管人将按照申请办理换汇。具体兑换操作方式由发行人在第三次付息时公告说明。
8、 债券利率:本期定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4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本期浮动利率债券的年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率差之和。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在发行首日及其他计息年度起息日公布的一年期一次性定额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即 2.30% 的基本利差,在债券存续期内是固定的。本次债券发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一次一次性存款利率为1.98%,浮动利率债券首付息年度执行利率为4.28% .
9、 债券担保: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10、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估,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11、 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核算。投资者认购的当期债券,在中国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人账户或在当期债券二级托管人开立的二级托管人开立在托管账户中的托管记录。
12、 面额:RMB 100。
13、 发行价格:以1000元为申购单位,以公允价格发行,申购金额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低于1000元。
14、 发行期限:10个工作日,2004年9月29日至2004年10月15日。
15、 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首日,即2004年9月29日。
16、 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次债券承销团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设立的发行网点开放发售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持有效军人证件的军人)和境内法人和非法人机构(国家法律禁止的除外)均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网点购买和规定)。
17、 起息日:从发行首日开始计息,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29日为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8、计息期:2004年9月29日至2014年9月28日。
19、付息首日:2005年至2014年每年9月29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0、 付息周期:自付息第一天起20个工作日。
21、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一次2004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3、赎回首日:2014年9月29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4、赎回期限:赎回首日起20个工作日。
25、 本息支付方式:通过债券托管人。
26、 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1)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中信证券(600030)有限公司;
(2) 副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分销商:华电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英达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华欧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公司。特别说明:自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担任本期债券担保人和主承销商,为有效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当本期债券发行人未履行本期债券项下的偿债义务时,中国开发银行、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对发行人行使债务追偿权;当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未履行本期债券项下的担保义务时,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协助或代表投资者向发行人和/或担保人行使债务追偿权。
2 7、 募集资金的核实及确认: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10月18日出具了中瑞华恒信严字[2004]2029号就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国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公司债券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发行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已收到本次债券发行款3亿元人民币。
四、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估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仔细考虑以下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1、债券相关风险
(1)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可能出现波动。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周期以上本期债券 市场利率上升期间吊车公司,当期固定利率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可能会降低;当银行一年期固定利率存款利率下降,当期投资于浮动利率债券的收益水平可能会降低。
(2) 赎回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发行人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充足的资金,可能对债券到期赎回造成一定影响.
(3)政策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并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商业周期风险电力行业盈利能力受商业周期影响,如果经济增长放缓或经济衰退,将影响发电企业的供电,从而降低发行人的经营效率。
2、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电网用电量波动的影响。随着“厂网分离、并网招标”改革逐步到位,电力企业的发展进入了竞争时代。上- 电网发电量是决定电厂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发行人属于 电厂上网电量受电厂所在地区电力需求及当地调度影响同时,由于供需形势的变化和投资者的复杂性,如果获得的发电份额不足,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风险增加。
(2) 发电成本变动风险 发行人所属电厂在火电厂中占比较大,其中全资火电厂(含内部核算电厂)24 家,参股火电厂37 家。发电厂发电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燃料成本一般占火力发电厂主要运营成本的60%左右,若煤炭价格上涨,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人类生产用煤的正常供应有赖于良好的铁路、公路和水运条件,国家目前对重点电厂的煤炭和燃料油供应和运输服务实行优先保障配送制度,但如果未来这一政策发生变化,在市场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 上网电价波动风险 在我国,电价是目前国家调控的重点商品价格,受市场供需影响不大。新的上网电价核定实施“网上竞价”方式可能成为电价波动 主要原因是由于新的电价计算方式,发行人的上网电价可能会出现波动,用于网上竞价的电力可能会以较低的水平出售超过核定的电价,可能对发行人的发电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发行人拟采取以下对策
(二)风险对策
1、债券相关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应对措施 本次债券的利率水平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同时,本次债券设置了两类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附加投资者可以交换选择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进行选择性投资,此外,投资者可以适当利用交换条款规避风险。
(2) 赎回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确保合理回报,力争通过自有现金完成本期债券本期债务清偿拟投资发电项目的资金流;发行人当前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经营现金流完全满足债券本息支付的要求;同时发行人信用良好水平和雄厚的融资能力也为本次债券的偿债提供有力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充分保证了本次债券本息的偿还。
(3)政策风险对策 电力生产企业是电力行业的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政府在这个行业中始终发挥主导作用2004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公告,在很多方面给予支持。同时,从国际上看,电力行业本身具有很多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特点,因此政府在新政策出台前难免要经过深入研究和彻底验证。发行人认为认为新政策将继续推动电力行业的发展。
(4)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努力加强业务管理,争取获得更好的回报。同时,发行人承诺,如果出现业绩下滑,将优先保证偿还贷款偿还资金中的债券本息。
2、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应对措施
(1) 应对上网电量波动影响的对策 为消除上网电量的不确定性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影响,发行人将加大电力市场的发展力度,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电网公司沟通,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争取和实施电力计划,努力扩大市场份额。
(2)应对生产成本变动风险的对策燃料成本是发电企业成本控制的关键因素,公司将适应燃煤市场的变化,遵循集约化的思路经营规模化经营,通过拥有开发资源、建设配送基地、储煤厂等手段,实现资源调整,缓解供应紧张,稳定价格波动,降低燃料成本。价格普遍上涨,国家有关部门也会出台相应的提高电价等政策,发电企业的生产成本上涨过快,无法弥补。
(3) 应对电价波动风险的对策 针对电价确定方式变化带来的风险,发行人将及时了解和研究国家电价政策,认真开展成本核算,争取合理的电价。
鉴于电价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效率产生影响,发行人拟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成本,提高电力产品竞争力:
A、发行人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尽可能节约资金,降低项目成本,降低项目投产后的固定成本,提高电力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B、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降低设备运维成本。树立投入产出观念,做好大修、技改费用管理。抓好老厂技术改造,注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C、加快生产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水电等清洁能源,降低单位发电成本。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将大大降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扩大利润空间,从而使发行人的电价水平更具竞争力,提高抵御电价波动风险的能力。
五、债券上市托管基本情况
1、债券上市审批部门及文号深交所深交所[2005]67号文件批准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2、 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拟上市部分债券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手续完全的。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在原二级托管人持有的本期债券已由债券承销商二级托管人转让给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列名保管;原一级托管的投资者直接向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托管转移申请。本次债券发行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承办,
3、 债券上市交易情况 本次债券上市首日,以集合竞价方式确定开盘价,开盘后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我国现行上市公司债券交易惯例,债券上市后,投资者在发行市场购买债券,必须委托证券公司在原购买网点代理;债券上市期间,投资者可以按照在营业部出售或到期赎回本息的原则。其他交易清算事项,参见即期债券交易。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务状况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3、200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项目 2
总资产(万元) 8,178,329.519,572,288.5511,798,427.62
负债总额(万元) 5,629,921.816,942,803.648,985,428.34
所有者权益(万元) 1,494,798.071,506,770.651,546,281.37
利润总额(万元) 160,341.64101,336.01120,225.09
净利润(万元) 29,155.783,607.306,802.73
流动比率(倍) 0.870.630.50
速动比率(倍) 0.780.580.45
资产负债率(%) 68.8472.5376.16
还本付息倍数(倍) 3.643.222.73
净资产回报率 (%) 1.940.240.44
3、发行人经审计的2002年、2003年和2004年财务报表(见附表一、二、三)
七、本期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
国家开发银行为本次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人基本情况 国家开发银行是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政策性银行,注册资本50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为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重点项目提供融资。贷款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截至2004年12月31日,国家开发银行总资产15744.8亿元,所有者权益104.74亿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174.09亿元。
2、本期债券担保情况(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2)担保范围:本期债券本息。(3)担保期:自发行首日至赎回期结束后两年,本期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不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4)担保责任的保证:当期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不能足额赎回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赎回资金划转至发行人公司债券托管人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或共同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西气东输工程建设、火电工程建设以及西气东输下游配套发电项目建设。
1、西电东送项目主要是乌江流域水电项目的滚动开发,包括贵州乌江洪家渡、索风营、勾皮滩等水电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安装18万千瓦3台、20万千瓦3台、60万千瓦混流式汽轮发电机组5台,总装机容量414万千瓦。
2、火电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安徽池州电厂一期、陕西蒲城电厂二期、四川广安电厂二期、湖南二期建设石门电厂、宁夏中宁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均为安装2台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
3、西气东输下游配套发电项目的建设主要有江苏七墅堰燃气轮机、江苏望亭燃气轮机、浙江半山燃气轮机等。千瓦和3台39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55万千瓦。以上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总投资428.24亿元。
九、法律意见
关于本次债券的上市,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04年度公司债券上市申请的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发行人基本符合《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个一、关联方
1、 发行人:中国华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
法定代表人:何工注册资本:120亿元
人民币联系人:黄兴根、袁亚楠
电话:-51966772/73
传真:
邮编:100035
2、主承销商
(1) 国家开发银行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陈元 联系人:刘燕、韩双月
电话:-68306915、68306940
传真: 邮编:100037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湖北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田来、窦长红、周刚
电话:-84864818
传真:
邮编:518029
3、 上市推荐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法定代表人:平跃
联系人:赵辉、王歌、傅莹、周元
电话:-85185505
传真:
邮编:200121
4、财务顾问: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名“华电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寿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飞虎
联系人:殷红军、叶洪涛
电话:-88356611转6060、6030
传真:
邮政编码:100044
5、担保人:国家开发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陈元
注册资本:500亿元
联系人:陈孙娇电话:-66492121
传真:
邮编:100037
6、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3号友谊宾馆10241室
法定代表人:凌泽堤
联系人:孔令强、李璐、周建群
电话:-66428877
传真:010-6646100
邮编:100005
7、 审计机构: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楼
委任代表:尹永利
联系人:何兆斌
电话:-88091188-268
传真:
邮编:100032
8、法律顾问:金杜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北楼30层
代理律师:白彦春、张永良
电话:-65612299
传真:
邮编:100020
十个二、文件列表供参考
1、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本次债券的文件;
2、深交所批准本期债券上市;
3、 发行人经审计的2002、2003、2004年度财务报告;
4、担保人经审计的2002、2003、2004年度财务报告;
5、对本期债券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
6、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7、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8、 《2004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9、《2004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10、 国家开发银行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