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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编办《关于调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陕编办发〔2019〕11号)精神,省公路局对去行政化改革前制定的规范路政治超管理工作的制度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22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关于印发公路路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公路发〔2009〕619号)等24份制度性文件(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上述制度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路政治超管理、执法、许可的依据。
陕西省公路局
2022年5月30日
整理发布 |
编辑 | 之然 姜桐
资料来源 | 陕西省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