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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KCGJZ2022-03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港50吨轮胎起重机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及银行借款,招标人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吨级流动式轮胎起重机两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港50吨轮胎起重机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I锦州港50吨轮胎起重机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月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流动式起重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23日09时00分到2022年03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方式: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流动式起重机)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zkxm@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粤、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售价:5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501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501室
七、其他
凡参加现场投标的人员,必须自行戴好口罩、身份证,做好卫生消淼。近期(14天)有过中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或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投标,其他事项严格执行锦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万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段1号
联系人:单联星
电话:0416-3587487
电子邮件:dlzkx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卓肯项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501室
联系人:陈阳
电话:0411-82285786-810
电子邮件:dlzkxm@163.com
整理发布 |
编辑 | 之然 姜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