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红线规定100条
41.危险品库房不得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内,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废弃物不得任意处置、抛弃。
42.严禁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是吊车的危险品;项目现场不得储存汽油,严禁使用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装运汽油。
43.严禁采购无说明书或说明书不符合要求是吊车的有毒有害物品。
44.深基坑开挖前必须对围护结构和降水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必须遵循“先撑后挖、限时、竖向分层、纵向分段、对称开挖、及时支撑、快速封闭”是吊车的原则。
45.基坑顶四周必须设置挡水墙,挡水墙须高出地面不少于50cm。
46.钢支撑吊装过程中不得碰撞已安装的钢支撑、围檩;支撑、围檩上方严禁堆载。
47.禁止违规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架和普通碗扣式钢管支架搭设满堂承重支架;模板支架立杆接长禁止搭接;严禁模板支架及脚手架上集中堆载或超负荷堆载。
48.模板支架及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禁止随意拆除构配件;模板与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执行“拆除令”制度。
49.维修、保养或清理搅拌仓、皮带机、配料机时,须符合以下规定: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悬挂“设备维修、禁止合闸”安全警示标识,并派专人看守;进入有旋转部件的、存在机械伤人安全风险的工作仓(室)作业时,工作仓(室)必须安装开仓断电联锁装置;急停开关处于禁止启动档位,启动钥匙及配电箱钥匙须由检修人员随身携带,保障检修人员自身生命安全;维修、检修作业使用的电动、气动工具须独立供电、供气,不得采用搅拌系统的动力。
50.大雨及雨季结束后,必须检查支架、脚手架、起吊设备、临时用电工程、临时房屋等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恢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