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高速即墨段,需要拖车,价格多少钱?”“至少800多元。”……高速公路拖车乱要价,一直是头疼问题,很多司机都曾遭遇过狮子大开口的无奈。以后,车主们在这方面可以放宽心了。4月16日,记者了解到,拖车收费将有新标准,10公里以内260元每次,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每公里加收10元。规定将从5月1日起实施。另外,根据规定要求,路政部门不可强卖服务,不得强行拖移车辆到指定场所维修。
刮擦拖车被要1000元
目前在青岛市从事建材生意的丛先生,老家是济南的,经常开车往来于两个城市间。去年春节前,驾车回济南,经过潍坊境内高速的时候,由于一段路面结冰,车轮打滑与另一辆车刮擦相撞,影响了交通。
交警到场后,要求赶紧把事故车拖走,恢复交通。“我就找了一家拖车救援公司,让他们过来拖车。说清楚地点以后,对方要价1000元。这没法接受,又问了两家,结果还是一样,价格还有更高的。有家公司说,离事故地点太远了,成本很高。没办法,最后还是找了第一家公司。拖车的到了现场,很快就搞定了。这个钱花得很冤枉,和对方要发票,结果只有收据,说要发票就不是这个价格了。后来找物价部门投诉,也没有结果。”丛先生说道。
“对方也很坦白。说山东所有救援公司的价格都是自己定的,国家就没有规定,我们也希望国家给所有救援公司都出台一个收费标准,让我们按照标准收费,我们方便你们也方便。现在都是高价,就这样的市场,我们也没办法。你要太便宜了,其他公司会联合起来对付你,也很无奈啊。”
拖车吊车租赁发票,张口就要800元
目前,青岛市拖车公司对于高速公路拖车业务的收费情况如何?4月16日下午,记者以车主身份进行了咨询。“青银高速即墨段,需要拖车,价格多少钱?”“至少800多元。”黄岛区一家拖车公司的工作人员答复说。随后,记者又咨询了3家公司,得到的答复基本一直,收费从800元到900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在山东高速公路上,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拖车,可以通过山东高速热线寻求免费拖车帮助。不管大车、小车,山东高速都提供免费拖车,一般拖到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只是由于事故多人手少,很多时候免费拖车业务太多,忙不过来,车主不得不自费找拖车公司。
山东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高速公路上出现事故、故障的绝大多数是外地车辆,为节约时间,往往忍气吞声。为解决这个问题,此次不仅制定了合理的收费标准,还着重规范收费行为,比如说,除因事故造成当事人重伤或死亡等特殊情况外,所有救援服务机构应与当事人签订服务协议。
若车主认为救援服务机构有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也可以持有效交费凭证到物价部门现场举报。
青岛“拖车费”事件
记者查询相关报道发现,青岛近年来也发生过多起“天价拖车费”事件。
2011年,武汉市民任先生在国内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预订车辆,由青岛店提供一辆雪铁龙轿车。当年4月2日,他们办完汽车租赁手续后,开车前往烟台海阳市旅游。4月4日,车开到海阳时突然熄火了,租赁公司要派人派车去海阳把车拖回青岛,拖车费2800元。
2011年3月,来青岛工作的李先生驾驶着一辆厢式福田小货车,在沈海高速公路胶南段遭遇了车祸,交警帮他联系了青岛同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停车场。停车厂将李先生的小货车拖离事故现场后,给李先生出示了一份拖车费用单据,拖车空驶费840元,拖车费2500元,吊车空驶费2800元,吊车作业费500元......从事故地点到停车场来回的路程只有70公里,拖车费高达7300元。
新规10公里以内收费260元
4月16日,记者了解到,由山东省物价局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的《山东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行,各类车辆的各种拖车救援费用有了详细标准。《标准》中不仅对拖车服务收费有了明确的要求,还对吊车、驳运、货物装卸费、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以及换轮胎、解刹车的费用都有了明确规定。其中,一类车拖行10公里以内,收费是260元,拖行10公里以上的,在基价基础上每公里加收10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项目共分为拖车、吊车、驳运、货物装卸、车辆(货物)停车看护、换轮胎、解刹车七类。拖车费用按照一、二、三、四、五类车划分,拖行10公里以内分别收费260元/车、350元/车、400元/车、500元/车、600元/车,而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的基础上每公里增加相应费用,一类车每公里增加10元。
根据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的规范要求,所有救援服务机构应与当事人签订服务协议(因事故造成当事人重伤或死亡等特殊情况除外),服务协议中应当写明服务单位、救援时间、拖移地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该标准规定,服务协议中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当事人应对协议中应有项目以及收费标准有所了解,如果遇到拖车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时,就可以拨打物价局热线进行举报投诉。根据规定,高速公路清障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救援机构需要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而收费单位则要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危险品车收费上浮30%
货物装卸一项中,使用铲车或叉车的基价为300元/次,装卸费按照每吨40元收费,而人工费用则按照每吨80元收费(不足1吨按1吨计)。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一项,空车按照每车每天20元收费,载有货物车辆(包括货物)按照每车每天30元收费。换轮胎则按照每个轮胎50元收费,每车最高150元,解刹车按照50元/轴收费,每车最高150元。根据《标准》规定,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
同时《标准》中还对一些特殊情况加以说明,其中救援过程中若拖车同时发挥了吊车作用,收取拖车费后,再按吊车收费标准的50%计收吊车费用。而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被救援车辆卸载至场地并从场地装运至转运车辆收取的费用。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另外,《标准》第一项即明确表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对象为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能正常行驶的车辆。依法拖移违法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事故车辆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故障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也可拖移至当事人选择的其他停放地点,但不得强行拖移车辆到指定场所维修。记者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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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3日,北京市的许女士独自一人驾车出城办事,行至京承高速48公里处,意外发生,由于躲避大车,驾车人许女士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翻。看着自己的车翻到路边吊车,孤立无援的许女士又紧张又害怕吊车租赁发票,突如其来的事故让许女士一时说不出话来。看着面目全非的车翻在一边,她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车送到修理厂。有交警帮助处理事故现场,许女士十分感激,于是放心地跟随120急救车去了医院。随后许女士得到通知,她的车已被拖走,现在停放在怀柔区的一家名为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的停车场。
第二天上午,许女士跟随保险公司的拖车前往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取车。拿钥匙之前,工作人员要求许女士交拖车费,许女士赶紧点头表示同意。许女士觉得,事故发生后,车辆受损比较严重,开动不了了,而且又是侧翻在路边,自己去了医院无法处理现场,这时,拖车公司雪中送炭,及时救援,所以收取一些费用是合情合理的。可是许女士没有想到,等她接过收费单再一看,顿时吓了一跳,收费单上写着,5320元!这会不会是弄错了呢?许女士仔细往下看,账单上这样显示,拖车公里数是41公里,拖车费2140元,吊车费3140元,再加上停车费40元,三项合计5320元。
工作人员解释说,费用绝对没有算错,许女士的车辆发生侧翻后,需用两台车辆前往救援,一个是吊车,另一个是拖车。费用标准是公司自己制定的,吊车费是:出车一次1500元,每公里加收40元;拖车费是:每次收费500元,每公里加收40元。几项费用合计5320元吊车,不会有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