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庆、中秋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中央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通知》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坚守节点、寸步不让,坚决杜绝学习教育结束即“过关”等错误思想,毫不放松抓紧抓实作风建设。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提醒,防止思想松懈、行为失范。
《通知》要求,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坚决纠治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烟酒茶等礼品和礼金,在居民小区、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场所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着力纠治在服务保障经营主体、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通知》强调,要从严监督执纪,坚持抓现行、抓典型,对隐形变异现象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问题速查严处,对谎报瞒报行为从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作风建设松懈、“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通知》要求,要弘扬新风正气,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唐山市委原常委、曹妃甸区委原书记侯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3年至2024年,侯旭借年节等时机,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侯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石家庄市新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玉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至2024年,刘玉峰借年节等时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刘玉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廊坊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高登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4年至2024年,高登鹏多次接受与该院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人员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2019年8月,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高登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沧州市泊头市医院原党委书记王志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
2012年至2024年,王志超多次收受与该院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人员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王志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保定市民政局原四级调研员王喜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至2023年,王喜富在春节等时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王喜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
张家口市第十中学原党委书记安锦莉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至2022年春节,安锦莉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白酒、牛羊肉等礼品;2022年至2023年,多次使用公款违规组织宴请、聚餐;2017年5月至2024年1月,使用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2021年11月、2022年8月,分别以学习参观、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安锦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先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四级主任科员郑致军等多名党员干部违规聚餐问题。
2025年5月,郑致军邀请先伟等多名黄旗镇政府工作人员违规聚餐,先伟作为当天带班领导,带班期间擅自脱岗参与聚餐并饮酒。先伟、郑致军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副科级干部靳智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2年7月,靳智昌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靳智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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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怡童审核 | 张鸿飞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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