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上有句话:认真你就输了!
职场也是如此。
我认识一个干保安的兄弟,他说保安工作特别委屈,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容易得罪人,而且经常费力不讨好。
我让他举个例子,他说明明上级领导严格要求所有进出车辆必须登记检查,他认真执行了,可公司其他领导不管这个,大骂保安不识数,还质问说,就这几高管还要天天登记检查,你脑子锈掉了!?
他说领导这一骂,工作马上拘谨。某天,一个更大的领导来视察,保安都认识他,所以没检查就直接放行了,没想到这位领导回去后,马上责令处罚当班的保安,说他们没有按规定执行检查。
我问他,你们领导为什么不跟其它领导事先沟通好?他说这是开会定的,其它领导应该都知道。保安兄弟一边说一边嘟囔者要辞职。
是啊,当领导的说一套做一套,这活不好干呐。
记得自己二十多岁当项目小组长那会儿,也因为工作得罪过人。
按当时的情况算是紧急。那天要下雨了,路基要尽快安装排水管,如果不安装,工程成果全泡汤了。
安装排水管需要吊车,项目部就一辆,司机也只有一个。
那天司机感冒了还有点发低烧,为了抢工期,我逼着吊车司机去干活,还威胁他如果不去就收钥匙(下岗的意思)。
最后活儿是干完了,司机跑到大领导把我狠狠地告了一状,大领导觉悟高,他知道不紧急安装排水管的严重后果,自然他替我说了好话,但得罪人的后患却影响了好几年。
这个吊车司机也有几个亲戚当领导的。谁肚子痛谁知道,工作上的坎坷就不说了,一言难尽。
说了这么多,职场上到底该不该较真呢?
我有一个做管理顾问的朋友他这么回答:
对事要较真,对人要糊涂。
当时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感觉真对,可过后仔细一推敲,发现又不对了,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又感觉这句话有道理。为啥?
保安兄弟不就是对事较真了嘛,然后他对更大的领导不也糊涂了吗,最后结果还是不好。你一定会说,他做事对人有先后,所以效果不好招吊车司机,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正确姿势是:
认真履职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注意他人的感受!R1(0)+R3(+1)
在企业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并承担相就的责任,这个角色就是岗位,这个责任包含了其中两个重要内容:履职R1和注意他人感受R3。履行职责是必须要做好的,注意他人感受则是义务要做好的。
必须做R1,努力做R2,义务做R3
怎么理解呢?
你看,必须要做好的是因为公司有规定、有制度、包括定下来的工作目标,这些都带有强制性要求,所以,必须要做好,军队上叫做有令必行、有令必止。
另一方面义务责任则比较软,但同样重要。
义务责任是从人的感觉出发,讲究满足人的隐性需要。上面那个保安兄弟辞职以后,问题反馈到了老板那,老板指示规定不能更改,给几个领导的专车每人做一个特别通行证。
你看,老板简单的化解了这道难题,专门做一个特别通行证就是照顾了他人的感受。
不理解的小伙伴一定会认为,那是领导搞特殊、搞特权!
看法没有错,但问题是你只站在个人角度而没有站在组织角色的角度看问题。
没有价值交换关系,所以,你怎么说都对。
从角色来讲,保安部门的负责人应该做好义务责任的。落实每一项指令都应该要考虑到特殊性或个案,这就是履行义务责任的重要内容(照顾到他人的感受)。
有特殊才真实客观
你看地铁、高铁、公交车,甚至城市主干道,都专门设置了残疾人专用设施,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就会理性看待特权问题。
那个吊车司机二手吊车,从我的角色来讲,我的义务责任也没有做好。他是老员工,自然知道赶工期很重要,但作为一个工人,你让他无端奉献也是没有道理的(感冒发烧是实情),其实以当时我的权限,可以许诺小额奖金,在施工结束后一次性发放,效果自然大为不同。
人生没有后悔药,经历挫折才是最好的成长。
当时只想着把事情解决,而忽略了义务责任,得罪了人,让职场平添荆棘,这就是教训。
各位看官,你有较真的经历吗?你怎么看待要不要较真这个问题呢?有何高招可以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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