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风电中国风电新闻网讯: 10月11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河南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实施方案明确:
存量项目:1、存量项目认定。 风电、集中式光伏:按照核准(备案)装机容量(指交流侧,下同)全容量建成并网、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的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日期在2025年6月1日前的项目。其中,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项目,投产日期以电网调度机构认定的首次并网时间为准。
分布式光伏:并网日期在2025年6月1日前的项目。其中,实际并网容量小于备案装机容量的项目,需变更备案或承诺不再以同一备案增加并网容量。
2、机制电量。扶贫光伏、380伏及以下并网的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全部上网电量纳入机制电量。
风电、集中式光伏、10(6)千伏及以上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80%,单个项目机制电量规模=项目并网容量×年利用小时数×(1-厂用电率)×项目机制电量比例。其中,年利用小时数、厂用电率按2022—2024年同类项目(风电、光伏发电,下同)年均值确定,分布式光伏项目厂用电率按0确定。
10(6)千伏及以上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于2025年6月1日后变更接入电压等级至380伏及以下的,仍按照10(6)千伏及以上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认定。
3、机制电价。按河南省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注:河南省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为
0.3779元/千瓦时)4、执行期限。按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折算对应年限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
增量项目: 增量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竞价获取机制电量、机制电价。竞价应设定申报充足率、申报价格上限,初期为避免无序竞争可设定申报价格下限。单个项目参与竞价可申报的机制电量原则上低于其全部上网电量,同一竞价场次入选的同类项目执行相同的机制电价和期限。竞价入选项目不得再次参与后续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
竞价工作依据《河南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细则》开展,原则上按年度组织,每次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申报价格上下限、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比例上限、申报充足率、执行期限等有关信息通过竞价公告发布。
完▓来源:河南省发改委免责声明:非本网原创文章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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