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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风电上网电价|2018年上半年最新风电政策汇总

2021-10-18 08:56:44浏览:1449 来源:中国吊装网   
核心摘要:主要内容: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尚未印发2018年风电度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从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23、《关于2018-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导意见》

来源丨北极星风电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推动,风电也是如此。2018年过半风电投资预警从“红六省”解除为“红三省”;发布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征求意见稿);到《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布之时,风电项目已在互联网上进行招标。这一系列国家政策始终宏观调控着风电市场的发展方向。新兴市场的兴起也带动了相关政策的出台。

近一两年,国内风机拆除事故频发,安全事故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据整理,2018年1-8月,国家林业局发布了两项风电环保相关政策,明确禁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风力发电设施;地方当局发布3条提及风电环保 相关政策或信息为:福建、湖南、山西三省。

涉及分散式风电的三项国家级政策;《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2018年风电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地方层面4项,即《黑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北省2018-2020年分散接入风电发展规划》、《关于分散式风电建设山西省“十三五”项目《规划公布》、《扬州“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

以下是政策整理:

国策

1、 《2018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通知》

颁发单位:国家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3月7日

主要内容: 通知显示,根据各省(区、市)2017年风电开发运行监测,2018年风电开发投资预警信息如下:甘肃、新疆(含兵团)、吉林为红色警戒区。内蒙古和黑龙江为橙色预警区。山西西北部忻州、朔州、大同市,陕北榆林市,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实行橙色预警管理。其他省(区、市)和地区为绿色警戒区。

2、《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发机构:国家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3月7日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稳步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加强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限电和限电率实现“双降” .

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进分散式风电、低速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上网电价并网电价示范工程建设,研究制定风电上网电价并网路线图。完善市场机制,继续实施和优化光伏领跑者计划,启动光伏发电并网示范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新增建设规模约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约2000万千瓦。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推进上海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分散式风电发展。

3、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颁发机构:国家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3月23日

主要内容: 文件指出,在配额实施方面,各省电网公司制定经营区域完成配额实施方案,引导市场主体优先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当市场机制不能保证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充分利用时,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配额实施方案,强制摊销。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通过强制性手段和配套的市场化交易措施,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利用水平的约束机制,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积极性,作为可再生能源使用指标——将能源发展目标作为管理的一部分,确保到2020年和2030年完成国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和20%的目标,成为健康可持续的可再生能源动力。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能源体系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3、《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颁发机构:国家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4月16日

主要内容: 通知指出,各地要简化分散式风电项目审批流程,建立简单高效、规范的审批管理工作机制,鼓励试点项目审批承诺制。分布式风电项目申请审批时,可选择“自产自用、余电上网”或“全上网”方式之一。部分自发电力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上网电量由电网公司按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购买。电网公司承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电价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对未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国家不予补贴。请点击“阅读全文”阅读全文。

4、 《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发机构:国家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4月26日

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包括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投资经营负担。 ,下同),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 为支持可再生能源相关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政策落实要求和支持措施通知如下。

5、 《关于进一步推进发电权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

颁发单位:国家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5月11日

主要内容: 通知称,发电企业积极参与,推动发电权交易发展。发电企业应当在确保自身发电和用电安全的基础上,按照《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自主自愿参与发电权交易。签订并履行交易合同和电力互保协议。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费空间有限的地区,鼓励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发电,

6、 《关于2018年风电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颁发单位:国家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5月24日

主要内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尚未发布2018年风电建设规划的省(区、市),一律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投资主体不明的海上风电项目。通过竞争部署。确定上网电价。已印发2018年风电建设规划的省(区、市)和已确定投资标的海上风电项目,2018年可继续按原计划推进。2019年起,全部新批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各省(区、市)海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通过竞争配置确定。

7、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颁发单位:国务院

发行时间:2018年6月24日

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力度,拓宽清洁能源消费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购买政策。

8、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颁发单位:国务院

发行时间:2018年7月3日

主要内容:明确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和太阳能发展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级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煤球锅炉和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9、 《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颁发单位: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7月19日

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旨在促进清洁能源消费,支持电力用户与水电、风电、太阳能、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度。地方政府对配额制度的实施承担主要责任,电网公司对配额制度的实施承担组织责任。电力用户和其他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应当按规定承担配额消费责任,实行清洁能源消费。义务。

1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施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颁发单位:国家林业局

发行时间:2018年3月5日

主要内容:本办法自2018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实施。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明确:禁止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设施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森林公园管理的通知》

颁发单位:国家林业局

发行时间:2017年12月

分布式风电上网电价

主要内容: 通知指出,除《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外,垃圾处理场、房地产、私人会所、工业园区、开发区、工厂、光伏电站建设原则上禁止在国家森林公园发电、风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站、非森林公园自用水电项目。本通知自2018年1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18日。

省(市)地方政策

1、 《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

颁发单位:天津市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8月22日

主要内容: 规划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8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5万千瓦。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积极发展太阳能和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利用,统筹有序开发地热资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以上。

2、 《关于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意见》

颁发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行时间:2018年8月20日

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通过竞争配置,选择投资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诚信为本的企业,获得广东省海上风电和陆上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引导海上风电和陆上风电产业升级降本,提高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3、 《金湖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工作方案》

颁发单位:金湖县人民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8月20日

主要内容:《方案》指出,金湖县要坚持创新导向,实施一批微电网、储能、风电等新能源示范工程,引领可再生能源生产利用方式改革,优化能源结构。到2020年,地面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50MW以上,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MW以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70MW以上。同时,围绕风电、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储能及配套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储能材料的研发和应用,

4、 《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供暖工作方案》

颁发单位:河北省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7月24日

主要内容:为做好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供暖工作,《方案》提出积极开展新型供暖试点。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广示范分布式风电上网电价,按照特大条件推进新能源供热。扩大风电供热。力争张家口风电供暖规模从139万平方米增加到200万平方米以上。风电供暖按照张家口市现行“四方机制”政策实施。

5、《珠海市2018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颁发单位:珠海市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7月6日

主要内容: 规划要求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到2018年底,非石化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13.5%以上

6、《江阴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颁发单位:江阴市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7月11日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将是全市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制定和实施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扩大天然气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还提出到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WM。

7、 《扬州市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颁发单位:扬州市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6月1日

主要内容: 本规划本着优先发展风能资源较好地区的原则。计划到2020年,扬州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92.8MW,其中宝应县规划装机容量582.8MW,高邮市规划装机容量为450MW,仪征市规划装机容量560MW。规划到2025年,扬州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141.8MW,其中宝应县规划装机容量582.8MW,高邮市规划装机容量为700MW,仪征市规划装机容量560MW。江都区规划装机容量300MW。

8、 《山东省2018年风电发展规划》

颁发单位:山东省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5月17日

主要内容:《规划》明确,2018年山东省新增风电建设规模在240万千瓦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发展规划共安排风电项目51个,总建设规模300.4500万千瓦。

9、《山东省海洋强省行动计划》

颁发单位: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5月15日

主要内容: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方面。统筹海洋能开发利用,科学部署海上风电、滩涂光伏发电、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能发电利用项目,抓好全省海上风电修订工作加快推进海上风电与黄渤海不同类型水域海洋牧场一体化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海标准。离岸10公里海域海上风电科学有序发展。加强6兆瓦、8兆瓦、

支持蓬莱争取建设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地,支持菏泽新型海上浮式可移动风电重大装备项目,带动风电机组制造、船舶装备、海工装备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技术研发。到2022年,全省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加快发展海洋新材料,重点发展海洋开发用防腐新材料、无机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碳纤维材料等,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功能纺织新材料、纤维材料等,提前开发新的海洋矿物材料。

10、《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2020年)》

颁发单位:江西省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5月17日

主要内容: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采取综合措施减煤。到2020年,煤炭在全省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降低到65%以下,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逐年提高,风电、水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将进一步提高。继续增加。

加快新能源发展,统筹风能资源和项目布局,积极发展光伏发电。2018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40万千瓦以上,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国家水平。建设目标。

11、《西藏自治区“十三五”工业发展总体规划》

颁发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发行时间:2018年5月7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以水电、太阳能、风能、地热能为重点的非化石能源发电。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壮大——发展重点:水电、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加强风能资源开发,推广适用于高原的风力发电技术应用,加快我区风电项目建设。开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热利用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

12、《关于广东省2018年首批陆上风电开发建设规划的通知》

颁发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行时间:2018年4月18日

主要内容:明确广东省2018年首批7个陆上风电开发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45万千瓦。

13、《陕西省风电项目发展规划》

颁发单位:陕西省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4月11日

主要内容:陕西2018年建成风电项目24个,总装机容量125万千瓦。它还指示了各种风电场的施工现场。其中,5个风电项目位于吴起县,总建设规模25万千瓦。其他风电场分布相对分散。

分布式风电上网电价

14、《黑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颁发单位: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行时间:2017年12月

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900万千瓦。因地制宜提高风能利用效率,积极开展分散式风电试点示范;发挥西部盐碱地、沙化地等未利用地丰富优势和强大的用电优势,优先发展分布式风电上网电价,重点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有序开发东部等其他地区的风能资源。

15、《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试行)》

颁发单位:甘肃省能源监管办公室

发行时间:2018年1月26日

主要内容:《规定》指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主体为省内取得发电经营许可证(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的发电企业,以及电能市场认可的存储和可中断负载电源。用户。自备电厂可以自愿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在风电场、光伏电站计量出口的储能设施,储能设施的充电容量应当首先由所在风电场、光伏电站使用。

16、《河北省2018-2020年分散接入风电发展规划》

颁发单位:河北省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1月22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2018年至2020年,河北省计划发展分布式风电430万千瓦。此外,到2025年,力争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00万千瓦。河北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对全省13个城市的风电发展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细化布局。其中,石家庄规模最大。根据国土和电网情况,规划开发规模为46.6万千瓦,2020年开发41.1万千瓦,剩余5.5万千瓦将在2025年之前开发。

17、《京津冀可再生能源综合消纳实施方案》

颁发单位:河北省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1月29日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原则,完善清洁能源利用机制,增强京津冀地区能源保障能力,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制定《京津冀可再生能源综合消纳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电力协同调度,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吊车出租,充分发挥华北电网资源优化作用,有效解决冀北弃风弃光问题,促进北京可再生能源健康协调发展-天津-河北。答复指出,实施计划为每年的风季,即10月至次年4月。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国家电网华北电力控制分中心负责组织京津冀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发展。消耗。

18、《关于开展省内建设陆上风电项目生态修复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证单位: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环保厅等6部门

发行时间:2018年1月24日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专项检查重点对道路建设、风机保护、青山粉刷、弃土渣等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生态恢复等级评价分为两级。类别:合格和不合格等。二流。针对专项检查结果,林业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使用林地的风电企业,发展改革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不达标、效果不佳的生态修复工作,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

19、《广西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规划》

颁发单位:广西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2月11日

主要内容:《通知》提出,2017年至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风电500万千瓦,2017年批复5000万千瓦项目20个8.。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新增核准项目160万千瓦。新批项目超过160万千瓦后,今年将不再批复。具备批准条件的项目将列入明年的建设计划。通知还公布了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风电建设候选项目45个,共计269.4万千瓦。

20、《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单位:山东省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2月13日

主要内容: 通知指出,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方面二手吊车,山东省将做优做强新能源装备。重点发展大功率风电机组、海上风电机组等,提高国产化率。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协调发展陆上和海上风电。继续提高电网调峰能力,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显着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促进绿色电力、绿色热能、绿色燃料生产和应用。

21、《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战略实施方案》

颁发单位:河南省政府

发行时间:2018年2月6日

主要内容:《规划》提出加快开发风电资源。继续推进豫西黄山、豫北太行山、豫西南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四个风带山风电场项目建设。河南南部。2018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10万千瓦以上。

22、《关于2017年河南省风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颁发单位:河南省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主要内容: 报告指出,河南省发改委近期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风电项目建设调研督查,发现大部分省辖市和直辖县(市)可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电力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但在一些地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公司企业不建设现象,主要表现在应开而未开的项目较多,并网率不高。据介绍,目前,河南省风电建设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2017年前三季度,600家,新增风电并网装机000千瓦,预计全年并网80万千瓦。通知提出,下一步,各省市和直辖县(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台账,在发展规划中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季度一次。对于进展缓慢或没有进展的项目,应定期检查项目业主的主要负责人将进行面谈。各省市和直辖县(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台账,每季度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到发展计划中。对于进展缓慢或没有进展的项目,应定期检查项目业主的主要负责人将进行面谈。各省市和直辖县(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台账,每季度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到发展计划中。对于进展缓慢或没有进展的项目,应定期检查项目业主的主要负责人将进行面谈。

23、《2018-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导意见》

颁发单位:河北省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2月27日

主要内容:《意见》公布了2018-2020年新增风电(集中)建设规模规划。2018-2020年,河北省计划共建设842.7200万千瓦。2018年河北省安排总规模为392.7200万千瓦,其中137.7200万千瓦可作为2017年备选计划;2018年分配250万千瓦,2020年分配200万千瓦。

24、《2018年湖南省能源工作重点》

颁发单位:湖南省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2月27日

主要内容: 文件提出要坚持清洁、低碳、节能、环保。坚持绿色低碳战略方向,稳步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严格风电开发,生态优先,协调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严格风电项目审批,实行严格的审批、环评、林业制度,确保所有风电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出台规范化管理文件,加强施工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督促项目落实环保节水措施,

25、《关于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划的公告》

颁发单位:湖南省发改委

发行时间:2018年2月27日

主要内容: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分散接入风电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山西省发改委根据全省风能资源调查结果,各城市的电网接入情况和负荷水平。, 2018年1月9日,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房建厅、水利厅、文物局、省能源监管办公室、国网山西电力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专家研究提出“

26、《关于调整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

颁发单位:山西省环保厅

发行时间:2018年3月2日

主要内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和管理权限共六项,风电项目全部下放区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山西转型调整综合改革示范区、大同经济区。和技术开发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忻州经济开发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泉经济开发区、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汾经济开发区、运城经济开发区,孝义经济开发区。

27、《安徽省关于做好2018年风电发展工作的通知》

颁发单位:安徽省能源局

发行时间:2018年3月30日

主要内容: 通知指出,按照“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风电绿地年度建设规模安排要求,2018年风电绿地项目规模安徽省发展规划初步确定为15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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