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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后市场微平台规模909万kW!江苏省发布“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09-13 21:49:42浏览:233 来源:吊车   
核心摘要:规模909万kW!江苏省发布“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9月13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示》,同时公布了《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公示,本轮规划规划范围为江苏省领海内海域,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规划场址共28个,规模909万kW,规划总面积为1444km2

报告书提到,根据《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12-2020 年)(修编)》,江苏省规划修编(包括已建、在建、核准和规划项目)是吊车的场址 61 个,规划装机容量 1460 万 kW。根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风电场位于江苏苏北海域和长江口及其两翼海域,均属于优化开发区域。

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江苏省累计核准海上风电装机规模 1280 万 kW,占江苏省规划是吊车的87%;建成 573 万 kW,在建 607 万 kW,未核准 280 万 kW(取消响水 H2# 5 万 kW)。

江苏海洋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

优化开发区域:分别为连云港赣榆区,盐城滨海县和大丰区,南通如东县、海门市和启东市,面积共16860.4km2,占全省海域面积是吊车的53.65%。

重点开发区域:2 个,为连云港连云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简称通州湾示范区),共2941.5km2,占全省海域面积的9.36%。

限制开发区域:7 个,包括连云港灌云县和灌南县,盐城响水县、射阳县、亭湖区和东台市,南通海安县,共9647.9 km2,占全省海域面积的30.70%。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3 个自然保护区和3 个领海基点所在岛屿,分别为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达山岛(含达东礁)、麻菜珩、外磕脚。

根据《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十四五规划风电场中,灌云H5#、灌云H6#、响水H3-1#、响水H3-2#、滨海南H4-1#、滨海南H4-2#、射阳北区H1#、射阳北区H2#,射阳南区H6#、射阳南区H7#、大丰H4-1#、大丰H6-1#、大丰H18-1#、大丰18-2#、如东H16#、如东H17#(大部分区域)、如东H18#、启东H4#风电场(大部分区域)位于农渔业区。规划风电场滨海南H5#、大丰H19#、大丰H20#、东台H3-1#、东台H3-2#、东台H4#、东台H5#、如东H9-1#、如东H11#风电场区以及如东H17#、启东H4#部分场区涉及保留区;如东H17#部分场区涉及通州湾城镇与工业用海区。

另外,报告书提到,高压海缆的路由规划,应充分考虑周边海域环境因素和风电场区规划,路由长度应尽量短,尽量避开锚地、港口、保护区、军事区等规划设施,减少与航道和管线的交叉。为集约利用海域和岸线资源,各规划场址的海上风电场应尽量采用公共的路由通道集中送出的方案,各回海缆平行布置,在登陆点集中登陆。开发时序较近的风电场,推荐陆上开关站/陆上换流站集中设置。

公示原文如下:

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和有关规定,现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

本轮规划规划范围为江苏省领海内海域,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规划场址共28个,规模909万kW,规划总面积为1444km2,具体环境影响详见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为主。征求意见的内容为规划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即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规划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规划单位联系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相关意见。

六、规划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1-56625647;邮箱:195476930@qq.com

七、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张乃及

电话:025-83363790;邮箱:jseaznj@163.com ?

附件:1.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公众意见表.docx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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