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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信息网公安部破获二建考试作弊案!12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

2021-08-30 21:42:40浏览:237 来源:吊车   
核心摘要:公安部破获二建考试作弊案!12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


来源:公安部网站

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江苏、湖北、江西等多省市公安机关对2021年度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作弊案进行侦办,一举打掉组织考试作弊团伙2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7名,查获一批作弊考生,及时铲除了试题泄露源头,有效消除了试题泄露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公平公正考试秩序。

今年5月30日,公安机关接网民举报,二建考试相关试题在考前发生泄露,并在网上传播、贩卖。公安部网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江苏、湖北等地公安机关对本地二建考试作弊线索进行深入调查。

经查,陕西省某民办高校二建考试考点负责教师周某光被组织考试作弊团伙买通,利用职务便利在考前私自将该校考点保密室存放是吊车出租的试卷带出拍照,并将照片交予组织考试作弊团伙。获取试题照片后,该团伙即组织枪手进行答题,同时组织作弊考生进行作弊培训和准备。试卷和答案经层层转手后,又被迅速贩卖至多个涉考犯罪团伙。经多地公安机关积极协作配合、不断深挖细查,最终将27个涉案犯罪团伙彻底摧毁。

据了解,2002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相关从业人员需通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建造师资格后,方可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是吊车出租的项目负责人。确保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尤为重要,近年来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泄题事件屡有发生,造成了严重安全隐患。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事关考生事业前途,事关万千家庭,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打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家统一考试安全秩序。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排查、堵塞考务安全管理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事件回顾

5月30日上午9点,18个省份选择市政专业是吊车出租的考生参加了第二批二建实务的考试当天下午1点左右,有网友发博称二建市政泄题。之后,又有网友发布多个疑似泄题视频。疑似泄题群有3个,群成员最多的有2768人。

当天,相关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据爆料视频,上午7点23分,疑似二建市政试卷答案在一个有64人的群聊里面发布。发布答案的群成员还特意叮嘱考生:“大家直接记忆。”

8点37分,在一个2768人的qq群中,二建市政考试部分选择题答案已经被发布出来。“我8点55发全部答案。”qq群中的发布者说道。

距离二建市政考试的前一天,在另外一个489人的二建考试群中,管理员就建议群里考生将该群置顶,并告诉群成员:“考试开始25分钟左右,在本群开始发答案,考试结束前一个小时发完。满意的话,就索要支付宝微信,进入第二科。”从聊天记录来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试答案也疑似遭到了泄漏。

据了解,二建第二批次考试时间为5月29日、30日,参加考试的省份有:上海、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甘肃、青海、新疆、陕西


泄题后,考生成绩怎么处理?


作弊团伙是抓到了,那作弊考生如何处理呢?

目前二建考试成绩正在陆续公布,在刚刚公布的浙江成绩中有看到如下截图,是否与泄题相关暂不明确,但能确定的是工作人员正在针对“作弊行为”进行调查


考试作弊、代考、替考,属犯罪!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明确,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2、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

3、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非法获取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5、自9月4日起施行。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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