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共设9个岗位:
1. 技术中心工作人员:1名;
2. 建筑所副所长:1名;
3. 建筑所工作人员(建筑):2名;
4. 建筑所工作人员(结构):1名;
5. 建筑所工作人员(暖通):1名;
6. 建筑所工作人员(电气):1名;
7. 市政交通所工作人员(隧道):1名;
8. 勘测所工作人员:1名;
9.工经所工作人员:1名。
(1)遵纪守法、思想合格、人品端正、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及工作履历完整,无影响任职的违法违规历史或遗留问题;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对建筑行业有较深入了解,熟悉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运行机制;
(5)符合任职回避相关制度要求。
1.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附件2:《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职称证等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查询认证报告、职(执)业资格查询证明。
(2)能够证明具有相关岗位任职资格的奖项、作品、学术成果和任职文件的清晰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联合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能力测评环节。
3.能力测评。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设计规范及相关专业领域知识和理论的熟悉、掌握程度等;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面试期间将审核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
4.确定人选。根据应聘者自身条件、履历以及能力测评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拟录用人选。
5.录用。拟录用人选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不良反映,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附件:
1.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勘察设计院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2.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勘察设计院应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