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期,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传播链已波及湖南张家界、江苏宿迁、辽宁大连、四川成都、北京等多个省(市),并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护员工健康,集团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当前,各单位要按属地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外地报告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活动轨迹交集的员工,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出境管理。海外项目部及有海外项目部的单位要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出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信息动态,按照“非必要、不派出”原则,合理安排员工外派计划,加强对境外项目员工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减少人员流动,尽量避免跨省旅游,合理安排出差行程。跨省(市)出差,出行前要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途中感染。
四、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日常上班及生活中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五、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各单位要尽快安排员工及物业等服务人员、协力队伍员工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请各单位于8月6日17:00前上报员工接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联系人:社保科邹波,电话84596253,13986013944。
七、核酸检测。各单位要重点关注服务类等特殊人员核酸检测工作,视情况定期对物业、厨房工作人员、司机等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防疫工作,确保各项防疫措施横向到位,纵向到底,把防疫工作做实、做细,切实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