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谈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叉车行车,以及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方案 叉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急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装载机、叉车、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储气罐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1、发生机动车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下面或驾驶室内时,应立即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必须指定1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机动车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发生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应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冲释爆炸性物质混合浓度,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
叉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
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才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
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载物行驶在超过7 度和用高于一挡的
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丰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
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庶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与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3)禁止超载作业。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填报时间: 2008-04-13 责任单位: 青白江区政府办
目 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工作原则…………………………………………………...11.2.1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11.2.2资源整合 互为补充……………………………………11.2.3整体设计 分步实施…………………………………….11.3编制依据 ……………………………………………………11.3.1《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61.3.2《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61.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 ………………………………61.3.4成都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61.3.5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1.4适用范围 ………………………………………………….……62.组织机构与职责 …………………………………………………62.1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62.2联络组……………………………………………………………82.3综合组……………………………………………………………83.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程序……………………………………93.1紧急状态识别 ……………………………………………………93.1.1确定事故等级 …………………………………………………93.1.1.1一般事故预警(Ⅳ级)(蓝色) …………………………..……93.1.1.2重大事故预警(Ⅲ级)(黄色)………………………………93.1.1.3特大事故预警(Ⅱ级)(橙色)………………………………103.1.1.4特别重大事故预警(Ⅰ级)(红色)…………………………103.1.2属地能力判断…………………………………………………103.1.3决策……………………………………………………………103.2下达救援指令……………………………………………………103.3实施应急救援……………………………………………………103.4应急救援终止……………………………………………………114.特殊现场处置办法 ………………………………………………114.1带电场所………………………………………………………114.2承压设备………………………………………………………114.3易燃易爆场所…………………………………………………114.4有毒有害场所…………………………………………………114.5特殊规定………………………………………………………125.培训与演习 ……………………………………………………125.1培训……………………………………………………………125.2演习……………………………………………………………126.附则 ……………………………………………………………126.1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136.2事故报告处理程序图…………………………………………13总 则1.1编制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有效地防范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突发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1.2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接受市质监局领导,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救援体系的建设规划。1.2.2整体设计 分步实施应急救援体系中的部门设置应一步到位。管理范围按职能调整进行增减。技术装备在财政允许情况下,结合应急救援经验总结,按需配置到位。1.3编制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3.2《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6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1.3.4成都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1.3.5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李长泉(局长)常务副组长:沈宗富(纪检组长)副组长:蔡达新(特设科长)、周明钰(局办公室主任)成员:杨素芳、李海南、郑福元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和终止,应急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包括现场勘察,具体方案的审定,方案的实施)。2.2联络组组长:周明钰(主任)组员:李海南、郑福元职责: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综合信息收集,并向市质监局报告,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公安、卫生、安办、工会等)的联络工作,保证各方面动作协调一致。2.3综合组组长:蔡达新(科长)组员:杨素芳职责:接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局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单位传递应急救援有关信息,审定各种应急救援措施,并全过程监督实施情况。在市级有关部门到达前,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工作,对已查明的情况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对市质监局授权处理的事故,代行市质监局职责。3.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程序3.1紧急状态识别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的单位及地点、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故危害是否有扩展的可能、事故单位的处置措施。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监局,并同时报当地政府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 3.1.1确定事故等级3.1.1.1一般事故预警(Ⅳ级)(蓝色)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或1次重伤9人以下的事故。3.1.1.2重大事故预警(Ⅲ级)(黄色)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或1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100万以下(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3.1.1.3特大事故预警(Ⅱ级)(橙色)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3.1.1.4特别重大事故预警(Ⅰ级)(红色)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3.1.2属地能力判断事故单位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有能力控制事故危害扩大。3.1.3决策报请局领导,是否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3.2下达救援指令根据局领导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的决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各个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按规定职责开展工作。3.3实施应急救援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到达现场后,接受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其现场指挥机构的领导。在统一领导下,各工作组将现场收集的情况,救援意见,向综合组报告,由综合组汇总情况,拟定该次应急救援的综合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各工作组负责实施。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各工作组要密切注意救援措施的实施效果,随时发现新情况,补充修改应急救援方案;若情况紧急,允许各工作组先行动后报告。3.4应急救援终止各工作组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适时派综合组对各组工作进行检查确认。当人员搜救已全部完成,事故危害已消除后,由领导小组下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指令,除事故调查组人员外,其余人员撤离现场。4.特殊现场处置办法4.1带电场所电器场所应切断总电源后进场;应急救援用电采取独立系统供电。4.2承压设备承压设备爆炸事故,应停止向爆炸区域输送传压介质。4.3易燃易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应先转移危险品,降低危险品存量或浓度;应急救援的机具设备应满足防爆要求。4.4有毒有害场所有毒有害场所的现场勘察人员须采取防毒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其余人员待危化品专业人员消除危险后,方可进场作业。4.5特殊规定各组人员发现危及作业安全的因素后,应采取防范措施。若因条件限制,不能确保作业安全时,应暂时撤离现场,并向领导小组报告。5.培训与演习5.1培训局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组成后,由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与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共同负责队员培训工作,使队员熟练掌握情况判断、方案制定、抢救技术、自我防护等专业技能。若遇新补进队员,亦及时培训。5.2演习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6.附则与应急救援有关的程序、措施、规定及补充修改,由附件予以说明。附件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6.1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局 长 分管副局长 注:1、有事故救援所需机具设备、工程技术人员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所、大专院校,且愿意参加事故救援,可作为社会救援力量予以使用。 2、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救援力量密切配合。 3、积极稳妥地使用事故发生单位的救援力量。 4、情况危急时注意请求部队、武警支援。6.2事故报告处理程序图事故报告处理程序图事故单位报告 赴现场开展处理工作区质监局 区安监局市质监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市政府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监局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事故处理图例:信息流程序流特种设备专家吕庭耀:男,50岁,党员,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大学,高级工程师,特长-锅炉张科:男,48岁,党员,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副所长,大学,高级检验师,特长-电梯,起重机械。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液化石油气储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B
基本措施
1 岗位职责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分为初期处置和后期处置,初期处置以场站现场岗位人员为主;后期处置由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社会救援机构共同实施救援。
1.1 初期救援岗位职责
1.1.1 现场指挥(事故现场职位最高者)
迅速判断事故部位、起因、状况;指挥或亲自实施应急措施;指挥启动或亲自启动消防系统;视事故发展向有关部门、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向社会救援机构求援。
1.1.2 应急操作
立即判断事故发生部位、发生原因,找出关键处置点;按照企业预案规定步骤操作,切断事故设备与储配系统的连接通道,停运机泵并切断储配系统电源,设法扑灭初期火苗。
1.1.3 消防操作
力争扑灭初期火苗;立即启动消防水系统,连接消防水枪或启动喷淋系统,进行冷却降温或驱散泄露的液化石油气。
1.2 后期救援岗位职责
后期救援人员岗位参见《预案》及各企业预案。
2 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2.1 固定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事故
2.1.1 储存有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发生开放性化学爆炸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消防机构和有关部门报警报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关闭所有紧急切断阀,开启消防喷淋系统对相邻储罐进行喷淋降温,所有人员立即撤离现场,远距离设置警戒区域,等待专业救援机构救援。
2.1.2 储罐在检验维修时发生爆炸
该类事故爆炸气体来源于罐内残留,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所有生产作业,检测罐内爆炸性气体在安全范围内以后,救援人员佩戴防毒面具进入储罐内将受伤人员救出,立即就近送医院救治。
2.1.3 储罐及其接管发生液相泄漏
⑴ 液相泄漏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关闭所有紧急切断阀,开启消防喷淋系统,连接消防水枪,对泄漏出的液化石油气进行驱散,干粉灭火器上风头掩护。
⑵ 如泄漏发生在储罐底部,应开启高压水向储罐内顶水,气相石油气向其它储罐连通回流。
⑶ 实施烃泵倒罐作业,将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倒入其它储罐或槽车内。
⑷ 以棉被、麻袋片包裹泄漏罐体本体,让其结冰以减少泄漏量。
⑸ 如接管泄漏,则应用管卡型堵漏装置实施堵漏。
⑹ 警戒区域视泄漏量的大小而定,下风头应适当扩大距离。
2.1.4 储罐及其接管发生气相泄漏
气相泄漏发生后,储配站应停止所有作业,切断与之相连的气源,开启消防喷淋,灭火器掩护等措施到位后,根据现场情况,实施倒罐、抽空、放空等处理。
2.1.5 储罐第一道密封面发生泄漏
⑴ 停止所有作业,关闭所有紧急切断阀,开启消防喷淋系统,连接消防水枪,干粉灭火器上风头掩护。
⑵ 启动高压水向储罐内定水,连通气相系统。
⑶ 以法兰式带压堵漏设备进行堵漏作业。
⑷ 实施烃泵倒罐作业,将泄漏储罐的液化石油气倒入其它储罐或罐车。
⑸ 警戒区域视泄漏量而定,下风头适当扩大警戒距离。
⑹ 救援人员应在上风头掩护。
2.1.6 与储罐相连的第一个阀门本体破损发生泄漏
与2.1.4处置措施基本相似,增加棉被、麻袋片包裹阀门本体,浇水结冰减小泄漏量。
2.1.7 固定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事故特别注意事项
⑴ 救援操作时应注意绝对避免出项任何明火、电火花、冲击火花、静电,救援人员应穿着防静电衣物,使用防爆工具。
⑵ 应急救援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烧伤、冻伤、中毒、触电等不要伤害发生,扩大事态。
2.2 液化石油气承压罐车事故
液化石油气承压罐车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参见《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压罐车事故应急预案》。
2.3 液化石油气压力管道事故
2.3.1 液化石油气压力管道发生爆炸
液化石油气压力管道发生爆炸后,一般会继续燃烧形成大火,此时应立即切断储罐的紧急切断阀;停运机泵;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关闭事故燃烧点两端最近的两个阀门;开启消防水,连接消防水枪对准燃烧点附近实施降温;如燃烧管线靠近储罐,应开启相近储罐喷淋系统对其实施喷淋降温,待燃烧火焰减小后,以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灭火成功,泄漏逐渐变小,则人员远距离监护,任其泄漏完全;如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向消防机构求援。
2.3.2 液化石油气压力管道发生气相泄露
如气相泄露量较大,应立即停止生产,关闭距离泄漏点两端最近的两个阀门,任其挥发后,置换处理;如气相泄露量较小,且远离充装区、烃泵区,则应局部停止作业,关闭距离泄漏点两端最近的两个阀门,人员在上风头以手持灭火器监护,泄漏停止后置换处理。
2.3.3 液化石油气压力管道发生液相泄露
⑴ 应立即停止所有生产作业,关闭储罐紧急切断阀,关闭距离泄漏点两端最近的两个阀门,灭火器上风头监护。
⑵ 如泄露管线管径大于等于DN80而且长度大于100米,且泄漏孔面积小于5mm,应考虑气相吹扫出管道内的大部分液体。
⑶ 如泄露管线管径大于DN100而且长度大于100米,且泄漏孔小于10mm,则应立即以堵漏设备实施堵漏。
⑷ 如泄漏管线与承压罐车装卸台、钢瓶充装台相连,可以空罐车、空钢瓶倒出管线的部分液体,降低管道压力,而不进行堵漏。
⑸ 如泄漏量较大,且风向朝储配站非生产区、配电房、发电机房或其他明火发生地,则应停止该区域的一切明火,拉断电源。
⑹ 如进库总管线(码头等入库总线)发生火灾、爆炸、大量连续性泄漏事故,应视事故情况报告海上公安消防、港务交通、海事等部门,请求协助指挥救援。
2.4 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
2.4.1 钢瓶在充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
⑴ 充装人员应立即通知停运机泵,停止所有作业,关闭充装总线阀门,切断储罐与充装台的工艺联系,关闭所有充装枪的根部阀门。
⑵ 立即就近取干粉灭火器对准发火点进行灭火。
⑶ 开启消防喷淋,对灌瓶间的其他钢瓶、工艺管线进行降温,消防水枪对准事故钢瓶及附近钢瓶进行重点降温,消除事故钢瓶周围的重瓶的超温发生连锁爆炸。
⑷ 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转移火灾附近的重瓶至安全地带。
2.4.2 钢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⑴ 如已经发生爆炸,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报警,并设法自救,设置警戒,断绝交通,等待专业救援机构救援。
⑵ 如果火苗较小,应由驾驶员负责警戒,押运员立即取随车灭火器对准事故钢瓶灭火,灭火后,关闭角阀,角阀关闭不严泄漏,则用随车丝堵封堵,或取出泄漏钢瓶转移至空旷地带。
⑶ 泄漏为液态,应立即翻转或打横钢瓶,设法让泄漏转为气相泄漏,降低泄漏量。
⑷ 对泄漏钢瓶进行警戒,电话报告上级或有关机构进行后期处置。如泄漏量较大,在确保周边安全的情况下任其挥发排空;泄漏量较小,可由公司派人现场倒出或用密闭桶运回公司处理。
2.4.3 钢瓶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
⑴ 现场人员应立即远离钢瓶并向电话报警。
⑵ 现场人员应立即开展初期处置:切断明火,开窗通风,设法关闭或关小气源,翻转或平放钢瓶让泄漏的液体变气体泄漏,转移周边人员,转移钢瓶至相对安全空旷地方,并不得动用任何电器(开、关都不能)。
⑶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泄漏报警仪检测气体浓度,超过浓度,应穿戴防护服进入现场,使用防爆工机具救援,防止任何撞击与电火花。
⑷ 转移钢瓶至安全地点后进行后期处置。
2.4.4 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特别注意事项
⑴ 钢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最重要的是立即转移与之相邻的重瓶或对其降温,避免发生连锁爆炸。
⑵ 泄漏发生后,若附近无火源,且通风良好,则危险性较小,但操作时仍需谨慎小心,避免产生静电。
⑶ 钢瓶泄漏后,液态量比气态量大200-300倍,应尽量设法改变液态泄漏为气相泄漏。
2.5 液化石油气充装现场事故
2.5.1 承压罐车装卸软管发生爆裂
承压罐车装卸软管爆裂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参照《深圳市质监局承压罐车事故应急预案》。
2.5.2 充装现场机泵设备发生事故
⑴ 立即切断电源。
⑵ 立即关闭储罐紧急切断阀。
⑶ 立即关闭机泵最近的进出口阀门。
⑷ 如果烃泵机房产生大量的泄漏,救援人员关闭紧急切断阀后仍无法进入关闭进出口阀门,则应立即开启消防水系统对泄漏点进行稀释驱散泄漏的液化石油气,监护液化石油气逐步变小后设法关闭进出口阀门。
⑸ 机泵事故引发火灾的应急处置参见2.3.1。
2.5.3 充装现场钢瓶发生事故
⑴ 立即停止所有充装作业,停机停泵。
⑵ 关闭充装枪的根阀,关闭钢瓶角阀。
⑶ 如果泄漏引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参见2.4.1。
什么是特种设备的“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三落实:
落实管理机构(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明确)
落实责任人员(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明确)
落实规章制度(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明确)
两有证:
设备有使用证
作业人员有上岗证
一检验:
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在用设备要定期检验)
一预案:
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叉车岗位操作流程和突发事件处理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工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叉车操作驾驶证才能上岗操作。不允许带病或酒后作业。
2、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先鸣笛、后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4、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5、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7、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码放货物应按规定放置,不准歪斜、倾倒、零乱。
8、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9、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发动机熄火,停电。
10、叉车工每日完成吊运工作以后,须对吊车进行清洁、保养、润滑、维修、维护等,为下次使用做好准备。包括: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检查渗漏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全车润滑。
突发事件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六条 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 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 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扩展资料
叉车岗位操作流程和突发事件处理的要求:
(一)人员
1. 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二)检查车辆
1.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 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三)起步
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 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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