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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法叉车管理条例)

2022-10-06 18:27:37浏览:441 来源:吊车司机   
核心摘要:今天和大家谈谈南通叉车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叉车使用制度?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3.职责3.1安全环保办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3.2服务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

今天和大家谈谈南通叉车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叉车使用制度?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安全环保办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服务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 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维修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 .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制作维修单

…………

叉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一、叉车安全作业规定

1. 设施负责人应严格要求由接受过培训和取得证书的人员驾驶叉车。

2. 叉车司机在使用前后要利用检查表检查叉车,包括所有报警和安全装置(参见附表),马上向监督报告叉车的任何失灵情况;假如煞车有问题,禁止使用叉车。

3. 供装卸的挂车或货车要挂上刹车并用挡块卡住轮胎以防车子滑动。

4. 只能在叉车额定的能力范围内搬运物品。

5. 重物的提举高度要低,叉子离开地面不超过8英寸并向后倾。

6. 确保装载的重物稳定, 在转弯的时候不会翻倒。

7. 不管是否载物,不准任何人站在升起的铲叉下方或从下面走过。

8. 搬运55 加仑的桶要用叉板、桶夹或篮子、或使用桶上的专用搬运附件。

9. 假如没有辅助平台,不能用叉车托举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10. 叉车不得搭载任何乘客。

11. 不能让没有被授权的人员使用叉车, 当不使用叉车的时候, 应当将钥匙取走。

12. 工作完成后,操作员应保证:

12.1 铲叉降到最低位置;

12.2 控制处于空档;

12.3 刹车处于制动状态;

12.4 假如停在斜坡上,车轮应被卡住;

12.5 关断电源或引擎。

13. 在停放叉车的时候, 不能挡住消防设备。

14. 叉车只能在有足够空间的地方进行操作。

15. 当叉车可能碰到其它交通设备的时候, 应该非凡注重。

16. 清楚的方向标记和门口通道记号可以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驾驶操作。

17. 工作平面应该水平和坚固。坑洞和松散的材料将对叉车作业造成危险。

18. 工作区域和危险地点如交叉路口应该大小合适,照明适度,均匀。假如必要, 可考虑装反光镜。

19. 作业区域应该没有立柱或管线等障碍。

20. 斜坡的坡度应该尽可能小, 叉车不能在斜颇上打横。

21. 叉车在斜坡上进行作业, 禁止超过厂家的坡度规定。 22. 叉车应该停在安全地点, 最好是远离加油区或者电池充电区。 1. 在叉车倒车的时候有自动报警设施。当然可以考虑在叉车前进的时候也配备相关的设施。

2. 当点火开关打开的时候, 会启动橙色闪光灯。

3. 操作灯要处于工作状态。

4. 有反光镜。

5. 安全带和防翻转保护笼。

6. 一个主电池隔离开关。

7. 有 “仅限于被授权的操作人员” 的标志。

8. 有限速的标志。

当选择叉车的时候, 需要考虑:

1. 稳定性 (搬运材料的重量, 要求的伸展范围) 。

2. 危险部位的保护。

3. 噪音。

4. 操作员的舒适性, 天气保护以及坠物。

5. 空气悬挂椅或者其它弹簧椅子, 避免对操作人员的背部造成伤害。

叉车的维护应该根据制造商的标准进行

1. 日常检查。

2. 每周的检查。

3. 按规定的定期检查。

维修检查的内容应该包括刹车, 灯光, 喇叭, 液压系统和轮胎, 以及结构的整体性和转动部件。 .小心 – 叉车操作人员随时都必须不仅注重自己在做什么, 也要注重他四周所进行的其它作业。叉车假如不能得到正确使用, 那么它就是一件危险设备。

2.安全操作 – 安全操作叉车不仅意味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也意味着对四周的其他人的安全负责。 在起动你的叉车之前, 要看看是否可能会影响到他人的安全。

3.注重过往人员 – 当你驾驶的时候, 注重过往的行人, 在转弯处应该降低速度, 并时刻注重按喇叭。

4.头顶的保护 –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5.后轮转向 – 叉车是后轮转向。后轮转向对于叉车驾驶员的操作要轻易一些, 当叉上东西的时候倒车会更加轻易一些。当后退的时候, 要向后看。当你的视线被挡住的时候,假如可能, 尽可能后退行使,或者请人指挥。

6.机械问题 – 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当发动机的转动的时候, 任何人都不能叉车的叉上工作。

7.叉工作吊篮 – 不能答应人员站在叉上, 除非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当人员在篮内的时候, 叉车不能行使。 标准是: 叉车必须将手刹刹死, 发动机转动以及驾驶员在驾驶台上。 在使用人员工作篮的时候, 驾驶员不能关掉叉车并离开叉车。

8.叉车的稳定三角 – 假如你将叉车举起来, 你就可以从叉车的下面看见叉车的支撑点是前面的两个轮子以及后两轮的连线中间点。假如你将三点连线, 你会得到一个三角形。这就是叉车的稳定三角。只要叉车的中心在稳定三角内, 叉车就不会翻倒。

然而, 假如重心在稳定三角之外, 叉车就会翻倒。重心的偏移可能是由下面的一些原因造成的:

8.1 在举起重物时行使

8.2 试图装载的货物过重

8.3 叉车行驶过快的时候转弯

8.4 在斜坡上操作叉车

8.5 起动或停止太快

8.6对液压系统的操作过快过急

9.货物的重心 - 叉车的前轮的作用是叉车重量和货物重量的支撑点。假如货物与叉车的重量相当, 并且前轮到各自的重心的距离又相当, 那么叉车的前轮就会扮演一个秋千支撑点的角色。假如货物的装载使得货物的重心距离支撑点的距离较远, 就会使得整个叉车和货物的重心转移到前轮的外面, 就有可能导致叉车翻倒。当然另一方面, 假如将货物的重心靠近支撑点, 就会使得叉车和货物的整个重心在支撑点的后面, 这时候就没有叉车翻倒的危险了。

10. 装载能力

10.1多种货物同时装载 – 记住在同时装载几件货物的时候, 较重的货物应该靠近前轮。

10.2货物调整 – 将最重的货物放在叉的后面, 这样就可以将货物的重心靠近前轮同时也能使得货物更稳定。

10.3稳定性 – 也可以通过向后倾斜叉片的方式增加稳定性。将叉片向后倾斜还能使得货物的重心靠近前轮。

10.4倾斜货物 – 在另一方面, 将货物向前倾斜会导致货物的重心远离前轮从而导致不稳定, 非凡是在将货物提升起来的时候。除非是为了堆放货物, 否则当货物被提升的时候不能将货物向前倾斜。

11.速度 – 叉车的行使速度应该合理, 同时注重本人和他人的安全。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每小时。

12.刹车 – 叉车的启动或停止都应该轻缓。当提起和运输货物的时候, 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注重高处的横梁和电缆。

13.叉片的调整 – 耐心的调整叉片的宽度, 使之能够适合所要提升的货物。 对于宽大的货物, 将叉片调整开一些会对摆放货物有所帮助, 同时也会使之更加稳定。

14.松散的货物 – 不要装载松散或堆放不好的货物。在移动之前, 要正确地堆放并固定货物。宽大的货物比其它的货物更加不稳定。

15.宽大的货物 – 需要将货物放低同时注重货物的平衡。当提升和运输长件货物的时候, 要记住注重货物的重心以及叉车的装载能力。

16.在斜坡上行使

16.1空车上下斜坡 – 假如在斜坡上空车行使, 需要倒退上坡, 向前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16.2载货时上下斜坡 – 另一方面, 假如在斜坡上载货行使, 需要向前行使上坡, 倒退行使下坡。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

16.3在斜坡上转弯 – 绝对不能在上下斜坡的时候转弯。

16.4横穿斜坡 – 叉车不能横穿斜坡。因为叉车比较窄, 这时候叉车的重心很轻易移出稳定三角从而导致翻车。

17.码头装载 – 装载码头是危险的地方。要时刻注重码头边缘。假如在叉车内连人带车坠落如水中, 可能导致人员伤亡。

18. 叉车停车

18.1职责 – 驾驶员要对叉车负责, 即使是当你已经将其停车或者离开了叉车。

18.2安全 – 叉车要停在远离交通繁忙的安全区域。

18.3斜坡 – 除非绝对需要, 不能将叉车停在斜坡上。

18.4卡住车轮 – 假如有必要在地面不平处停车, 需要将车轮卡住。

18.5放低叉片 – 在停车的时候, 需要将叉片平放在地上。

18.6取走钥匙 – 将钥匙从点火器上取走。

一)、起步前、运行中以及装卸货物的注重事项1、 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有操作资格证者;2、 使用前首先必须熟读叉车使用说明书,了解叉车各部分性能;

3、 操作前必须进行点检,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点检,严禁带病作业;4、 严禁超载和偏载,否则有可能造成翻车或后轮离地事故;5、 载货运行时,货架尽量在离地面最低位置(距离地面30cm左右),以免在转弯过程中发生翻车事故。门架尽量后倾,防止货物脱离货架;6、 载货上下坡途中,严禁转弯或改变方向,这样易发生翻车事故,上坡时要前进行驶,下坡时要后退行驶;7、 起步前应对叉车外观安全检查;8、 起步前首先鸣笛,然后检查刹车、转向灯、方向盘是否灵活;9、 起步时首先要观察前后有无障碍及人员;10、 电源必须打开1秒之后,才能启动叉车;11、 刚起步时严禁猛踩油门;12、在转弯时一定要打转向灯和鸣笛,假如在人员与车辆较多情况下,或影响司机视线转弯处时,应由一名人员进行协同操作;13、车辆在运行情况下,叉车严禁搭乘人员;14、在载货情况下假如路面凹凸不平,应谨慎驾驶(可能会引起后车轮离地,或压弯货叉使货物偏离中心以至落地);15、不得随意改变叉车的安全装置;16、驾驶时应将工作服穿戴恰当;19、叉车在叉货时一定要稳定,在不稳定的情况下严禁装卸;20、禁止装载高度超过货架高度的货物;21、叉车叉货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下面;22、严禁人员站在货叉上进行上升、下降、登高作业; 23、不要将手和脚伸进门架的间隙; 24、货叉的间隔要调整到合适位置,首先稍升货架,松动货架的固定螺栓,用脚调整到最佳位置,然后紧固货架固定螺栓; 25、左右链条的张紧程度要保持一致; 26、叉车在叉货过程中要注重,叉车前端不要碰到货物(因我公司大部分用叉车运载树脂粉料包,如稍不注重,就有可能碰破料包,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7、在装卸过程中,其他人员不要靠近叉车; 28、工作人员不答应直接从货叉上卸货,或站立在货叉上卸货; 29、严禁用货物的压力(在货叉卸货未调到最佳间隙时)来达到卸货目的,否则将可能造成翻车或货物从高处坠落事故; 31、尽量避免猛然停止。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的叉车各项安全要求有哪些?

人员: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8)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9)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0)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11)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8)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9)不准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制动。

(10)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离开叉车:

(1)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2)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4)拔下钥匙。

停车注意事项:

(1)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2)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

(3)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或者加入防冻液。

(4)当气温低于-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 1-2 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意外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有以下几点:

一、检查要点:

驾驶员持证上岗;

车体外观、附件完好;

特种设备合格证有效;

轮胎磨损不超标;

升降链条牢固、不缺油;

牙叉、门架、定位销完好;

油缸、油管不漏油;

液压、机油、电量、水温正常;

大灯、刹车灯、转向灯正常;

牙叉动作正常。

二、操作要点:

起步确认无人、物、先鸣笛;

不超过行驶;

通过门厂门减速、不停留;

转弯、路口要减速;

对中不超载、不偏载;

起升确认重心安全;

视线清晰不遮挡;

大件倒车多观察;

叉尖不损坏货物;

包装牢固,单次不超两件;

匀速行驶不急转;

最大转矩不起步;

禁止乘坐他人;

会车靠右;

避让行人、机动车;

装车车前再起升;

辅助人员要离开再动作;

超过7度重车要倒车。

三、充电要点:

检查电瓶液;

插头连接先断电;

充电插座要插牢;

送电正常再离开;

断开插头先断电;

手叉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手叉车使用安全,规范车间手动液压手动液压叉车的安全操作,制定了手叉车使用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手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手叉车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

第二章 叉车制造、改造、维修和销售

第四条 制造叉车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不得制造叉车。叉车制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活动。

第五条 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叉车、部件或者试制叉车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 从事叉车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销售叉车时,销售者应当附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第八条 境外企业销售境外制造的叉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相关资料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对拟在中国销售的叉车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叉车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代理商对产品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装、非法拼装的叉车。

第三章 叉车使用

第十条 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包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 2 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 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

第十五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资料;

(二)叉车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叉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叉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六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日常维修保养应当由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 叉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叉车因使用地点变化需要通过道路转移的,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 叉车作业人员 (包括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九条 终端用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叉车发生事故后,终端用户单位和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从事叉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于出租的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第二十一条 叉车的承租单位应对承租的叉车使用安全负责,禁止承租下列叉车: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经定期检验(含首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条 对于缺少安全管理资源的单位,鼓励将叉车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叉车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 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在用叉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叉车登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条 检验机构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按检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在进行叉车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叉车登记单位和终端用户单位,并立即书面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叉车制造、销售、登记、管理、终端用户、改造、维修、租赁等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工商、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叉车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叉车,是指具有各种叉具,能够对货物进行升降和移动及装卸作业的搬运车辆,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暴叉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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