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谈谈吊车拆装特种作业证,以及3吨以下吊车需要特种作业证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各种吨位吊车出租电话:18690507177
办吊车特种作业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吊车特种作业证条件如下: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吊车特种作业证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起重机械类的管辖部门即质监部局或指定的培训中心一类的学校报名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第二步: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步:经考核合格后,持考核合格证明到政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书面通知单位或本人。
汽车起重机的就业方向是什么?
广义的吊车是指起吊、搬运机械,已用于各类工业工厂、航运码头、物流装卸、施工场地等地,按吊车的结构分为汽车吊、龙门吊、行车吊、塔吊等;
狭义的吊车则通常指的是汽车吊,其按行走构件的不同又可分为履带吊车和轮胎吊车(起吊作业时使用液压支脚)。
学吊车技术的话就业面宽广,就业前景良好,学吊车技术后的就业方向主要有:
1.可在机电产品制造业、铁路、港口行业、电子信息业、机关事业单位及三资企业从事相关工作;
2.可在汽车起重机(吊车)售后维修站从事汽车起重机(吊车)的检测、故障的分析、判断与排除,零部件的拆装与更换工作;
3.从事汽车起重机(吊车)配件的采购、仓储、供应、销售与管理等工作;
4.从事汽车起重(吊车)生产企业的整机装配、生产流水线各种工序的操作。
那么想开吊车的话,需要什么证件呢?
吊车司机需要持有吊车操作资格证,而且汽车吊、行车吊、龙门吊司机的操作资格证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还需要驾驶汽车吊上路,那还另外需要一本货车驾驶证。
很多用人单位要求驾驶汽车吊必须B证以上,起重机装置需要在有关部门取得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也就是说一车双证。
吊车需要什么驾照
B2驾驶证就可以了。
B2驾照可以驾驶的车型为重型、中型载货汽车或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多以卡车为主,比如平时在路上经常看到的拉渣土的大卡车就属于重型卡车。
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指的是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的汽车,比如洒水车、混凝土搅拌车、消防车等。
B2驾照其他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这一项与B1驾照是一样的。
扩展资料:
利用轮胎式底盘行走的动臂旋转起重机。 轮胎吊是把起重机构安装在加重型轮胎和轮轴组成的特制底盘上的一种全回转式起重机,其上部构造与履带式起重机基本相同。
总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和长期固定在吊车上的吊具和剧(包括吊钩、滑轮组、起重钢丝绳以及在起重小车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质量总和。
保养和维护的好不仅直接关系到吊车机械的使用安全,也决定吊车机械设备是否能够保持后续生命力和延长使用寿命,从而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吊车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一些零部件和连接件都由于振动、摩擦等因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松动、腐蚀、老化、破损等现象。
汽车吊操作证在哪里办
吊车操作证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由质量监督局颁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原先是由各地安监局颁发的,从2011年起由各地质监局颁发。
持有该证(即《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员需填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交由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请问吊车操作证怎么考?
前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报名,通过考试后颁发驾驶证。
培训内容:
1、安全技术理论。
2、实际操作技能。
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六年一次。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每隔两年仍须接受复审,复审合格则在原证上盖复审合格章。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已进行教学考核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可不再参加特种作业初审的培训,经半年以上实习后,直接参加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不合格则需重新接受培训。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特种作业操作证
办吊车特种作业证需要什么条件
开吊车需要两个证,一个是在地上跑的,要B2驾照,还一个是操作吊车的,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流动式起重机项目)。
吊车操作安全常识:
1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
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
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2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2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30、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3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3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4、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关于吊车拆装特种作业证和3吨以下吊车需要特种作业证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