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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技术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3-20 05:53:09浏览:273 来源:风电技术   
核心摘要:来源:浙江省能源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是吊车图片的《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我们编制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更好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规划编制是吊车图片的科学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87056203;传真:87050372;邮箱:ningdj.fgw@zj.gov.cn。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能源局
  2021年3月12日



  《规划》涵盖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地热能等能源品种,明确了 2021 年至 2025 年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吊车图片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指南。


海上风电取得零的突破

我省首个海上风电场——国电普陀 6#克服了强台风、大涌浪、 厚淤泥等不利条件,于 2019 年 4 月全部建成并网,实现零的突破。在此带动下,一批海上风电项目相继核准、开工,我省海上风电进 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截至 2020 年底,全省累计核准海上风电项目 14 个,核准装机容量 408 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容量 45 万千瓦。此外,我省启动了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修编工作,为后续海上风电 发展储备一定项目。




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风电试验示范

一是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积极推进嵊泗 2#、嵊泗 5#、嵊 泗 6#、象山 1#、苍南 1#、苍南 4#等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适 时开展一批项目前期核准工作,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积极争取 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逐步探索利用宁波和温州外侧专属经济 区建设海上风电,实现我省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期间, 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 450 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 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 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 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 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 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 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 1.5 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 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三是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 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重点在宁波、温州、舟山等开发规模 相对集中的区域,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 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带动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 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 新模式。




原文如下

END



















2020年电力行业风电运行指标发布会


2020年(第三届)海上风电运营管理与产业发展创新交流研讨会


2020年(第五届)电力行业风电智能化专题交流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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