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积极探索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新能源,推进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布局建设一批风光储一体化项目。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实施意见》指出,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储能技术研发,加快推动核能与核安全技术、智能电网以及建筑节能技术实现新突破,推动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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