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起重机操作规程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基本规定
1.1履带起重机必须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操作维护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
1.2 履带起重机的作业是一种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专项操作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3 履带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吊车,不得从事作业。
1.4 受过理论培训的实操驾驶员不得单独操作履带起重机履带吊吊装行走路线团,一般操作必须在正规驾驶员的监督下进行。
1.5 一年以上未操作的驾驶员,必须重新接受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1.6 操作人员严禁酒后工作。
1.7 检查机油或用机油清洗机件时,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结束后,必须按照环保要求及时处理。不要乱扔垃圾,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1.8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雨天作业时,刹车带在雨中打滑时二手吊车,应停止作业,作业期间不得进行维修作业。
1.9夜间工作需要良好的照明。
1.10 起重吊装指挥员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员应根据指挥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当信号不清楚或错误时,操作者应该可以拒绝执行。
1.11 在正常指挥困难的情况下,地面和作战层(高空)的指挥官应使用有效的通信进行指挥。
1.12履带起重机长距离转运应采用平板车牵引;短
转运时(1km以内),吊臂下降20-30°,吊钩收起。
1.13 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轮班制度。
2 开始
2.1开机前检查: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钢丝绳及连接件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应全部加装,连接件不得松动,臂架升降,转弯半径内无障碍物。
2.2 启动前应先分离主离合器,所有操纵杆置于空档,按规定启动内燃机。
2.3 发动机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正常运转后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依次检查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进行空载运行。 ,而且每个工作组织只有在正常后才能工作。
3 作业
3.1露天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仅在可靠时工作。
3.2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助设备、钢丝绳等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电力部门的相关标准。
1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距离1.5m <2 输电线路电压1-35kv,最小距离3m <
3 输电线路电压>60kv 最小距离为[0.01(V-50)+3]m。
3.3 工作时,必须在规定的额定载荷工作半径内进行,严禁超载。
3.4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前应发出警告信号。
3.6 作业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动臂和重物下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
吊装时严禁越过人群,严禁载人。
3.7 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履带吊吊装行走路线团|履带起重机操作规程.docx,严禁使用限位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3.8 严禁使用吊车斜拉、斜吊、吊装地上埋藏或固化的重物及其他重量不详的物体、现浇混凝土构件或模具
板子必须全部松动才能抬起。
3.9 吊装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散落的物品不得堆放或挂在重物上。易散落的物件应先用笼栅固定好后才能吊起。 p>
物体应按标记捆扎,然后举起。吊索与物体的夹角应为45-60,且
不应小于30°,并应在吊索与物体的梭角之间加一个垫片。
3.10当起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应先起吊
将物体吊起离地200-500mm后,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刹车的可靠性、重物的稳定性、绑扎的牢固性履带吊吊装行走路线团,确认无误后再继续吊运。
绳子应该系在容易摇晃的重物上。
3.11当起重量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起重动作要慢
严禁同时进行两个以上动作,严禁降低动臂。
3.12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动臂停止前严禁换档
位。
3.13重物升降时,操作者应将双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并保持靠近
注意吊起重物,防止吊钩掉到顶部或滑落;当起重机停止运行和重物时
您的脚在空中时应保持在制动踏板上。
3.14 严禁在空中长时间悬挂重物。
采取措施将重物放到安全的地方,并关闭发动机进行维护。
3.15 作业时,臂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3.16当使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起同一重物时,有以下安全技术要求
寻找:
a) 每台起重机的起吊钢丝绳使其保持垂直;
b) 每台起重机的起升和运行应同步;
c) 每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每台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
如不满足以上要求,额定起重量应降低75%以下;也可以用
轮机长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