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为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加强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隐患,保障员工安全。
二、范围
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吊装、吊装、施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三、一般要求
3.1 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商负责,分包商必须服从总承包商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3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通过培训或考核者不得上岗。
3.4 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允许非法工作。非法经营的指示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非法经营。听从领导和安全检查员的指挥,不得擅自从事除本工种以外的作业。严禁酒后工作。
3.5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根据工作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光脚进入工地。
3.6 日常作业前仔细检查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要上报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运行中要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应进行确认检查,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关闭、断电、门是否锁好、灯是否熄灭后再离开现场。
3.7 从事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无妨碍工作的疾病。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须取得专门培训和特种作业证书。严格禁止无证工作。
3.8 6级以上大风及大雨、大雪、大雾时吊车,应停止工程吊装作业。
3.9 作业中发生不安全、危险情况时起重吊装安全防护措施|起重吊装工程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必须撤离危险区域,并报告领导解决,不得进行危险作业。
3.10 施工现场的火灾应按规定进行审批。并派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的地方使用香烟
火。所配备的防火设施、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警示、安全标志等吊车出租,未经领导同意起重吊装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
3.12 电机电气箱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调错上锁,有专人负责。电机和电动工具的电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的完整性,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13 机械外露部分,如高速运转的齿轮、皮带轮等起重吊装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安装防护板或防护板。操作机器时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严禁用手直接清理手术台上的杂物,严禁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清理或修理。
3.14 施工现场如遇人员伤亡,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做好现场防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3.15 起重机工人必须接受特殊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工作。
3.16 操作前必须检查工作环境、吊索和防护用品。吊装区内无闲置人员,障碍物已清除。吊索无瑕疵,装订正确牢固,吊索不与其他物体连接。只有在确认安全后才能工作。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起吊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在带电高压线路下方或一侧工作。必须工作时,必须满足并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3.17 作业中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统一指挥。
3.18 使用起重机时,必须正确选择起吊点的位置,并对索具进行适当的磨损和测试。除指挥员和吊装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吊装作业区。
3.19 使用两台起重机吊起大型部件时,起重机性能应一致,单机载荷应合理分配,不应超过额定载荷的80%。操作必须统一指挥,一致行动。
四、施工过程中的潜在危害及监测管理要求
4.1 钢丝绳安全系数K值表
铜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钢丝绳的使用
作为电缆风绳
3.6
像吊索一样弯曲
吊车承重绳
3.75
棒棒吊带
手动起重设备
4.5
载人电梯
电动起重设备
5—6
4.2 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为保证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在选择、操作和维护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4.2.1 钢丝绳选用应合理,不得超载使用。
4.2.2 始终保持钢丝绳清洁,定期涂抹无水防锈油或油脂。钢丝绳使用后,用钢丝刷刷掉上面的锈迹和污垢。未使用的钢丝绳应按规范进行保养和存放在干净的地方。露天存放的钢丝绳应在下方抬高,并用雨布覆盖。
4.2.3 钢丝绳缠绕在卷筒上时,应一圈一圈地排列紧密、整齐,不得重叠或脱离接缝。
4.3 挂钩
4,3.1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钩、吊环表面应光滑,无剥落、划痕、锐角、接缝、裂纹等缺陷。
4.3.2 吊钩不得修焊
4.4 履带式起重机的安全要求
4.4.1 履带起重机的道路应坚固平整,周围环境应开阔、无障碍。
4.4,2 禁止拉、提、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4.5 随车起重机
4.5.1 安全要求:
由于超载或支腿掉落造成的汽车起重机超载事故占汽车起重机事故的70%以上。因此,在使用汽车起重机时应特别注意:
4.5.1.1 必须按额定起重量工作,不得超载和违反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