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某集团领导来到丰南交警大队,送来一面写有“人民卫士百姓公仆”的锦旗,再次感谢交警大队为企业挽回损失千万元。
11月18日晚9:40,丰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明如往常一样在大队值班备勤,突然接到群众邹燕芳的求助,声称自己为某集团的员工,刚才搭乘出租车从唐山机场到丰南时吊车,将一个箱子丢失在出租车后备箱内,箱内有一份涉及资金2800多万元的新城区唐人街招商标书、公司的各类国内外证书以及15000元现金。由于其不记得出租车车牌号和司机的外貌特征,手中仅有一份机打的出租车发票,无法联系到该出租车,所以希望交警帮助。
李明立即安排大队值班人员根据发票上的车牌号冀BT615T查询该车驾驶人信息。通过查询得到,该车登记的联系方式是一个座机号为空号,而通过查询该车辆违法信息发现,2014年3月30日,该车曾经处理过一次违章,民警抱着试试的心态拨通违章处理者赵保忠的电话。赵保忠一口承认该车为自己的车,但是该车为一辆黄标车丰南吊车出租,已于2014年8月份送去报废中心,办理了报废手续,线索再一次被掐断。
李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请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孙长林以及大队教导员刘定礼后,连夜赶到唐山市路北区机场分局。当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他联同唐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建民,召集唐山市所有出租车公司出租车,询问在晚上失主打车的时间段吊车出租,有哪辆车曾经拉过从唐山机场到丰南的乘客。经过大家的努力丰南吊车出租,终于查到车牌号为冀BT9177的出租车曾经在该时段走过符合条件的路线。当李明将电话打给该名司机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后备箱有乘客丢的东西。终于,在凌晨3点多时,这一箱已经牵动了太多人心的失物,被送回到失主手中。接到失物的瞬间,邹燕芳激动得热泪盈眶,接连表示对丰南交警大队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