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690507177

湘潭吊车出租|小区路边车位不能出租出售 物业违反规定将罚款

2021-12-05 12:54:28浏览:205 来源:中国吊装网   
核心摘要:小区路边车位不能出租出售 物业违反规定将罚款

小区路边车位不能出租出售 物业违反规定将罚款

株洲一小区停车位内停满了车。物业办法拟规定,小区内道路划的停车位不得出租出售。

湘潭吊车出租

9月1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了《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草案)》(下简称为《物业办法》),对于小区内包括停车难在内的物业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要求。

办法规定湘潭吊车出租,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建设的车位,不得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吊车公司,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湘潭吊车出租

汽车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停车难等问题,特别是在老城区的一些小区,车库和停车位很紧张。记者9月12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刚刚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的《物业办法》规定,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建设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附赠、出售或者出租。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建设的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

湘潭吊车出租

很多小区没有固定的停车位吊车,居民一般都将车停在自家门口,随着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小区内可能常出现抢停车位的事情。停车问题也成为众多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对此,《物业办法》指出,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可以附赠给业主;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湘潭吊车出租,业主享有优先权;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建设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附赠、出售或者出租。

湘潭吊车出租

出租满足业主需求后剩余车位、车库,应向业主公示

车位、车库满足业主需求后剩余出租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车位、车库租赁合同期限,每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车位、车库租赁合同复印件应当送交物业服务企业存档,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使用人有权查询。

湘潭吊车出租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办法》将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讨论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省长签署后将对外公布。不出意外的话,两个省政府规章将很快与老百姓见面并发挥法律效应。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须经业主大会通过

本报综合 为了尽可能减少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的产生,《物业办法》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详细规定:业主大会决定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保障事项、合同期限以及违约责任”,应当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的除外)。(长株潭报 记者谭旭燕)

吊车圈    吊车群

        吊车圈               扫码加入千人吊车群


(责任编辑:吊车)
下一篇:

【三局建筑】工程人的节日|立秋,开启一场收获之旅!

上一篇:

贵州吊车出租|贵州吊车维修、吊车配件销售请选择:贵州宏程吊车维修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