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澄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澄江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改善地方人民群众居住条件,自2012年以来,澄江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截止2017年,共建成公租房1922套。2015年,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澄江县保障性住房销售比例的批复》〔玉政复(2015)50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原则同意澄江县按比例销售公共租赁住房的函》(云建保〔2015〕361号)文件批准后澄江县吊车出租,澄江市2011年公租房(公租房一期)共904套,可销售589套;目前已销售465套,可租赁1457套。因老城棚户区改造、环湖生态移民搬迁等项目的实施,近年来,公租房租房基本入住率达到99%,空置率均在0.3%左右浮动,公共租赁住房呈现供不应求状态。此外,公租房一期开始售卖后,符合购买条件已经购买公租房的部分业主存在出租情况。

二、对公租房租赁使用的监管措施

澄江市住建局秉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原则吊车出租,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公租房转租转借问题,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形成震慑作用,不断规范公租房使用管理,让公租房更有效率地分配到最有需求的人手中。印发了《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租房转租情况的清退措施》,委托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公租房转租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对各渠道涉及在管公租房小区出租信息及其他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对公租房租赁人及随住人进行身份信息查实等:一是经常关注媒体租房广告二手吊车,凡是发现关于公租房出租广告澄江县吊车出租,立刻截屏、拍照取证,并打电话核实房号;二是在小区门口、单元门口、电梯间贴公告,让广大住户参与举报;三是对小区住户进行入户检查,对自称直系亲属的,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目前,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正积极摸底排查不符合现行条件租户,并发出禁止转租通知,一经发现违规情况,立马清退,收回房屋。

同时,为保证公租房真正解决符合条件群众的保障性住房困难问题,要求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申请初期依据《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115号)相关管理规定严把申请、审核关,对已享受公租房的租户每年度进行严格复审,对违规现象一经核实,绝不姑息,并按照《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调换、闲置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承租人违反上述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责令退出,并取消保障资格”的规定进行清退。
同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若社会群众发现公租房转租,可直接到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振兴路16号)或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公租房2期2栋1层),及致电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0877-6911716)或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0877-6718666)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客服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