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拍照识别涉密文件
某国有企业下属单位承担一项涉密项目,为让项目现场负责人李某、工作人员王某协助起草相关报告,该单位工作人员刘某将项目涉及的一份秘密级文件交李某、王某阅研,并明确要求严禁将文件带出办公室,严禁拍照、复印,但在阅研文件期间,王某私自使用手机将文件中的1、5、8页内容拍照,并通过图文识别小程序转换成电子文档,用于起草报告。事后,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违规私存涉密资料 某沿海城市有关部门接到反映,地处该市的某研究院3台联网计算机涉嫌违规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经查实,该研究院工作人员刘某、石某、徐某,因工作需要,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多次到该研究院档案室借阅领取涉密测绘成果光盘。为方便工作,3人私自将光盘内容拷贝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并长期保存使用。事后,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违规透露涉密项目进展
常某与赵某曾是某国家重点项目实验室的同事,二人私交深厚。赵某离职后,二人经常相约打球聚会。某次聚会闲聊时,赵某向常某询问某涉密项目进展,常某没有顾虑太多,便将自己了解的情况毫无保留地都说出来,还特别提醒赵某该项目进展关系国家秘密,不能对外透露。却不知,赵某长期为境外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有意向常某打探。最终,常某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赵某因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均被依法审查起诉。
保密提醒一、涉密文件不拍照。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以高度责任感、强烈的责任心对待经手的每份涉密文件,切不可为了工作便利,使用图文识别工具拍摄处理涉密文件,甚至遮住密级标志企图规避保密要求,要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 “随手拍” 泄密隐患。
二、涉密资料不私存。 涉密设计图纸、试验报告、测绘成果等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利益,绝不是个人可随意保存的工作资料,必须存放在单位指定的专用设备和安全保密场所中,不能拷贝到个人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U盘中。
三、涉密信息不透露。 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知悉的“行业动态”,极可能是境外间谍企图获取的重要信息。如遇到亲朋好友打听项目进展、实验节点等时,要守口如瓶,不能随意对外透露,坚决守住涉密敏感信息的交流边界。
来源:“保密观”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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