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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城轨公司】纪法微课堂丨诫勉、谈话提醒与 “四种形态”有什么关系?

2025-08-01 21:28:56浏览:71 来源:中铁十五局集团城轨公司   
核心摘要:纪法微课堂丨诫勉、谈话提醒与 “四种形态”有什么关系?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轨公司纪法微课堂第1期开课啦!vol.1?欢迎来到【能量补给站】? 我们会通过:生动案例用真实故事说话,一看就明白! 权威解读专家带你划重点,条条框框不再难! 深度剖析抽丝剥茧讲道理,为啥这样规定门儿清! 让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稳稳当当走好每一步! 本期的话题是#诫勉、谈话提醒与“四种形态”的关系#一起来看一看都有哪些收获吧~PART 1诫勉谈话Q诫勉谈话运用的条件? 诫勉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 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 ,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的问题,由党组织对其进行谈话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Q诫勉谈话对提拔使用、表彰是否有影响? 依据在哪里? 关于诫勉谈话的影响期以及对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影响,各级各地各部门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均有不同规定,标准尚不统一。 1、2015年6月中组部印发的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 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2、根据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的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领导干部因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受到诫勉处理的, 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 3、2019年中办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晋升职级。 因此,诫勉谈话的影响期应当在实践中依据有关规定来判定。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诫勉存在影响期,且不区分诫勉决定的做出机关。 PART 2谈话提醒VS提醒谈话Q总是分不清楚,两者到底有何区别? PART 3“四种形态”Q“四种形态”是啥?具体指的是哪四种? 纪律是戒尺,“四种形态”是刻度。 “四种形态”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理念和具体要求,蕴含着 多数与少数、量变与质变、严管与厚爱、惩治与挽救等深刻的辩证法,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标尺。 因此,诫勉谈话与谈话提醒 都属于“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 今天你学会了吗?素材来源:中纪委网站、共产党公众号 编辑:纪委办公室(信访审理室) 审核:纪委办公室(信访审理室)、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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