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物资公司9月22日至26日,物资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张文斌带领法律合规部、双清收尾办相关人员,协同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法官,前往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现场送达了办理刘家渠煤矿权属变更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举标志着物资公司一宗历时十年的陈案旧债——因与鄂尔多斯市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刘家渠煤矿、张家口万全区某煤炭销售中心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所引发的债权,终于得到切实保障。多年来,该案件因涉及多方主体与复杂权益关系,债权实现面临诸多困难。此次跨省协同、现场推进,充分展现了我公司在依法清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决心。
张文斌一行前往被执行财产所在地鄂尔多斯市,对煤矿现状、煤矿相关财产开展实地调查,并在执行局的协调下,与被执行人交割煤矿相关资证财产明细,掌握煤矿权属资质,为公司后期办理矿权变更及煤矿开采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物资公司将加快推进矿权变更等后续手续办理,力争早日实现资产有效利用,将“纸上权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企业效益。
来源|法律合规部编辑|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