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华能山东公司新能源场站设备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文件,华能山东公司新能源场站设备运维项目位于山东省华能河口、利津、寿光、羊口、昌邑、滨海、威海、楮岛、海阳、即墨、沂水风电场。
本次招标规模为:河口风电场(华能东营河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至六期共198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利津风电场共计33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寿光风电场一期(华能寿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四期(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89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羊口风电场(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计50台风机,其中三期33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六期17台运达WD1500-93机组;昌邑风电场(华能昌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66台苏司兰S82-1500机组;滨海风电场(华能潍坊滨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装33台苏司兰S82-1500机组;威海风电场(华能中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48台华锐双馈机组,其中SL1500机组46台,SL3000机组2台;沂水风电场(华能沂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33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海阳风电场(华能烟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33台中车CWT-1500型机组;楮岛风电场(华能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24台上海电气W2000M-93-80型机组;即墨风电场(华能即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33台金风GW87/1500型机组。
招标范围: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管理的河口、寿光、昌邑、威海、沂水风电场共计434台风力发电机组的全年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定检、巡检、消缺、隐患排查、协助大部件更换、协助事故抢修等相关工作)。
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管理的利津、羊口、滨海、楮岛、即墨、海阳风电场共计206台风力发电机组年度定检工作。
计划工期:计划外委检修维护框架协议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维护期3年。外委维护开始时间以现场实际确认单为准,合同总日历天数不变;每年风机定检工期预计为5月-9月,框架协议期2024年至2026年。
本招标项目以统招分签的形式开展,与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管理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如下:
华能山东公司新能源场站设备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6-2-33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公司新能源场站设备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河口风电场(华能东营河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至六期共198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利津风电场共计33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寿光风电场一期(华能寿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四期(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89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羊口风电场(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计50台风机,其中三期33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六期17台运达WD1500-93机组;昌邑风电场(华能昌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66台苏司兰S82-1500机组;滨海风电场(华能潍坊滨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装33台苏司兰S82-1500机组;威海风电场(华能中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48台华锐双馈机组,其中SL1500机组46台,SL3000机组2台;沂水风电场(华能沂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33台华锐SL1500双馈机组;海阳风电场(华能烟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33台中车CWT-1500型机组;楮岛风电场(华能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24台上海电气W2000M-93-80型机组;即墨风电场(华能即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33台金风GW87/1500型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公司新能源公司风机设备运维项目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华能河口、利津、寿光、羊口、昌邑、滨海、威海、楮岛、海阳、即墨、沂水风电场。
2.5 计划工期: 计划外委检修维护框架协议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维护期3年。外委维护开始时间以现场实际确认单为准,合同总日历天数不变;每年风机定检工期预计为5月-9月,框架协议期2024年至2026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本次招标为3年框架,按照年度签订合同,按照年度进行支付、考核,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2.6 招标范围:
2.6.1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管理的河口、寿光、昌邑、威海、沂水风电场共计434台风力发电机组的全年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定检、巡检、消缺、隐患排查、协助大部件更换、协助事故抢修等相关工作)。
2.6.2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管理的利津、羊口、滨海、楮岛、即墨、海阳风电场共计206台风力发电机组年度定检工作。
2.6.3风机定检时间预计为每年5月-9月,为保证定检完成时间,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相应定检专项人员、车辆工器具等,乙方按照风机机型的年度定检项目进行单台风机年度定检费用报价,每年合同结算时,以乙方实际定检风机台数和单价核算结算费用,外委定检风机台数不低于总台数的70%,在合同有效期内风机定检单价固定。
本招标项目以统招分签的形式开展,与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管理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项(100MW及以上新能源场站或45MW及以上风电场)运行或检修或维护或定检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检修维护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