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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第一批)深海技术装备海试与科考应用共享航次需求的通知

2023-12-23 19:21:19浏览:201 来源:风力发电网   
核心摘要:关于征集2024年度(第一批)深海技术装备海试与科考应用共享航次需求的通知为落实海南省“陆海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深海技术研发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深海创新中心”)依据《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章程》和《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发展规划》,打造“深海技术装备海试共享航次平台”,按年度组织深海技术装备海试与科考应用共享航次。共享航次将充分发挥“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

关于征集2024年度(第一批)深海技术装备海试与科考应用共享航次需求的通知

为落实海南省“陆海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深海技术研发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深海创新中心”)依据《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章程》和《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发展规划》,打造“深海技术装备海试共享航次平台”,按年度组织深海技术装备海试与科考应用共享航次。共享航次将充分发挥“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深海勇士”号4500米级载人潜水器等大国重器以及海南省、崖州湾深海科技城现有的科考装备、设施作为技术集成和支撑平台的作用,开展面向产品化的深海关键技术和关重小件装备的性能验证及科考应用,促进深海技术与装备研发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及深海科学研究。

一、航次初步计划和主要内容

㈠科考平台

“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深海着陆器等深海重大装备;“探索一号”科考船。

㈡航次内容

面向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国产化深海技术与装备,依托载人潜水器、深海着陆器等装备在深海开展技术装备的功能性验证。支持国产化深海技术与装备在深海深渊科学考察中进行实际应用,支撑深渊生命、地质与环境重大科学问题,深渊生命起源/演化与适应机制、板块俯冲与物质交换通量以及深渊环境污染等领域研究工作的开展,积极开拓海南省与东盟国家以及金砖国家在深海与极地科学领域国际合作。

㈢航次安排

计划出航时间:2024年1月-2024年3月

海域及水深:印度尼西亚爪哇海沟或俄罗斯千岛勘察加海沟、智利海沟7000米以深海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其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㈠申报单位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

㈡申报人应为实际出海人员,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具备出海试验的基本能力。

㈢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遵循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

三、航次费用与资助经费

印度尼西亚爪哇海沟或俄罗斯千岛勘察加海沟、智利海沟7000米以深海域航次成本约为50-60万元/天,根据参航人数和具体作业需求由各参航单位分担。海南省内单位可通过“陆海空”科技专项申请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四、申报流程

申报人需访问深海创新中心官网(www.hn-dstic.com)注册账号、填写航次申请,按要求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深海技术装备海试与科考应用共享航次需求申请表》扫描件及海试装备/产品简介或说明书等附件材料。

㈡深海创新中心将对收到的航次需求进行初审,会同科考装备运维单位制定共享航次组织方案和海试计划。

㈢申报人及申报单位根据深海创新中心的通知和科考装备运维单位要求进行相关航次准备工作。

五、受理时间

本批次航次需求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深海创新中心将根据经费预算情况及航次安排确定共享航次的实施计划。

申报注意事项

㈠申报应明确出海时间、海区、所需的仪器设备以及其他特殊的技术需求,说明进行海试验证的技术或装备的产业化前景。可以附图说明研究海区和观测站位设置等。

㈡需求申报应符合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㈢提交申报时须确定拟出海考察人员,未在拟出海考察人员名单的原则上不得出海考察。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898-88830822  18545872310

电子邮箱:

zhaog@hn-dstic.com

附件

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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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风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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