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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的安全隐患及事故_吊装作业事故图片_吊装作业事故

2023-05-07 05:08:02浏览:797 来源:安康吊车出租   
核心摘要:标准明确,企业不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不论证等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在深刻分析近年来群死群伤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标准还明确了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及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10类重大事故隐患包含的情形。但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总量依然较高,重特大事故依然没有杜绝。

住建部今日正式发布《住房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年版)》,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精准防范提供重要技术支撑遏制重大事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这一标准,所谓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造成群众性伤亡或重大事故的隐患。经济损失。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住房市政工程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

标准明确、企业未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危险工程施工图无证等,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在深入分析近年来群死群伤事故成因的基础上吊装作业的安全隐患及事故,标准还明确了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起重工程、高空作业、临时用电针对施工、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等10类重大事故隐患、地下开挖工程、危及生产安全的施工工艺等情况。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住房和市政工程领域,近年来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021年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15起,是有统计以来的首次。 2020-2020年下降31.82%,相比2012年下降48.27%。 但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总量仍然居高不下,重大事故仍未杜绝。 为此,下一步,各地住建部门将重点排查重大隐患,重点突出施工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护系统、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地下开挖等工程、钢结构工程。 针对险情、大型项目,以及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逐企、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吊装作业的安全隐患及事故,消除重大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可控。 (中央电视台记者杨晓)

编辑:胡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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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康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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