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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胜区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优选方案

2023-04-01 14:49:32浏览:187 来源:风力发电网   
核心摘要:【国际能源网 讯】3月24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优选方案的公示。东胜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为3.7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不应超过2万千瓦,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不应超过0.6万千瓦。为推动传统能源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发展,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分散

【国际能源网 讯】3月24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优选方案的公示。

东胜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为3.7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不应超过2万千瓦,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不应超过0.6万千瓦。

为推动传统能源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发展,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分散式风电项目优先支持当前具备投运条件或已开展一定前期工作的煤炭绿色运输(陆港)、换电重卡、换电矿卡等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民生改善、交通领域等应用场景项目建设。分散式风电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电量不高于25%。

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务必于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分散式风电项目务必于2024年6月底前建成并网。

申报条件中均要求,严禁擅自变更、倒买倒卖项目,一经发现废止其建设规模,企业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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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风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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