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郑孝义、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公布海上风电定价政策,确定已投出的非招标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 2017 年前投产,鼓励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的方式决定了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所有者和上网电价。
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称,对于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确定潮间带风电和海上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
2017年以前投运的潮间带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海上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情况,结合特许权招标情况,单独研究制定上网电价政策。
通知提出,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促进技术进步。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执行海上风电电价,但不得高于同类项目的政府定价水平。
国家发改委表示,我国海上风电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目前投产装机容量仅40万千瓦左右。
发改委认为海上风电电价,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的出台吊车,将促进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同时吊车,有利于优化海上风电项目布局,鼓励投资者优先发展优质海上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