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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票 可转债|【停牌】东方电气:境外监管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 停牌

2021-10-04 14:58:35浏览:287 来源:中国吊装网   
核心摘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30日分别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工作,已组织了相关中介

【停牌】东方电气:境外监管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 停牌

时间:2017年2月22日18:33:15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Rong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明确表示

不适用于因依赖该等内容而产生或导致的本公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对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海外监管公告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暂停进展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 条作出。

以下是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列表 ()

已发布的《关于暂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仅供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东方电气有限公司

宫丹

公司秘书

中国四川成都

2017 年 2 月 22 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导演:邹磊、张晓伦、黄伟、朱元超、张继烈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章武、顾大可、许海河

股票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08

东方电气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暂停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

2016 年 12 月

9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过

据了解,集团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件,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公司

A股

收购集团公司资产。鉴于本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东方电气股票 可转债

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2016年12月9日申请

紧急停牌,公司股票

自2016年12月9日起连续停牌,且

2016 年 12 月 9 日发布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件停牌公告》。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刊物,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相关公告

(公告号:Pro 2016-030)。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时

2016-032)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

2016年

预计从12月9日起停牌不超过1个月。在暂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公司将

2016年

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30日,《关于暂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进展的公告》(公开

报告编号:Pro 2016-034、Pro 2016-037)。

2017年1月6日东方电气股票 可转债,公司发布《关于继续暂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暂停交易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Pro

2017-001),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范围广泛,

相关事项较为复杂,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间,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2017年2月3日分别发布了

关于暂停购买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林2017-002、林2017-003、林2017-005)。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申请》,决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9日开市以来持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会超过1个月,并将

2017年

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暂行)

2017-006、Pro 2017-007)。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情况已列明

解释如下:

一、交易框架介绍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交易对象已初步确定为: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东方电气

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四川东方电气自控工程有限公司等,本次交易

形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标的仍在进一步论证中。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拟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手的沟通和谈判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到现在,

公司已与集团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尚未签署相关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四)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的具体情况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律顾问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评估机构中企中国资产评估

公司等中介机构进场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截至目前,各阶段

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拟投放资产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组织了

相关各方继续就相关事项进行深入协商,进一步论证交易方案。

(五)国资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公司股票复牌前,公司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协议。

观点。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

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对拟放置的资产进行相应的业务和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

估算等工作。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资产范围广泛,相关事项较为复杂,截至

于本公告披露日,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拟置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

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已组织相关方继续就相关事项进行深入磋商,

交易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交易计划需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相关方尚未

签署相关交易框架或意向协议。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吊车公司,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吊车,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刊登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别公告。

东方电气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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