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东水电(002060)关于签订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的公告)
时间:2009年4月24日15:01:57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新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风电机组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拥有的海南新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丰源公司”)拟利用欧洲投资银行2500万欧元和3.957.1199万元人民币低息贷款向购买海南东方赣城风电场一期(49.5MW)所需风机。目前,欧洲投资银行2500万欧元的低息贷款手续仍在办理中。存在根据风电建设进度贷款不到位或贷款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二手吊车,增加风电建设的财务成本。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览
本次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买方为新丰源公司二手吊车,卖方为广东明阳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的联合体。本次购置资产为33台MY1.5s风机,合同总价2500万欧元(欧元与人民币合同价按2009年汇率固定)
2005年3月13日15:00,中国银行人民币欧元现汇买入价1:8.7850)和3.957.1199万元。合约的欧元价格部分由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支持,人民币价格部分由新丰源自有资金支持。卖方与本公司及新丰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项下的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购买合同为2009年
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签署。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广东明洋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五星村。法定代表人张传伟: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生产经营;
风电工程技术及风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除外)。
广东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为关泽乔。主要业务为承接工程招标代理、国际招标业务、中央投资项目代理、政府采购代理、药品招标代理(按公司上述有效证件经营);组织机电设备招标、拍卖、审批、审查和报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本次资产购买合同总价为2500万欧元(欧元与人民币合同价的固定换算汇率为2009年3月13日15:00人民币与欧元的即期兑换购买价1:8.7850) 和
3.957.1199万元。本合同的全部价款按照单证付款(D/P)方式,根据提交的单证分批按比例支付。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小型风力发电机组选型,卖方提交设计图纸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卖方交货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设备试运行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卖方将向新丰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履约保证和进度付款保证。
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预付款后,合同即生效。合同生效后7个月,卖方向买方提交6台风机,合同生效后8个月9台,合同生效9个月后9台,合同生效10个月后9台。预计今年11月小型风力发电机组选型,新丰源公司可收到卖方提交的首批6台风电机组并开始安装,力争2009年底实现首台发电机发电,33台机组全部供货。风力涡轮发电机将在 2010 年 2 月底完成。
四、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风机的采购将为新丰源开发的海南东方赣城风电场一期工程于2009年底投产奠定基础。公司于2008年8月发电,每月公开发行的承诺将为公司的发展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 4 月 23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