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谊电气违规,19名相关人员被罚款,董事长被禁上市10年)
6月9日,浙江省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当事人华谊电气(60029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电气”)、董事长陈梦烈、实际控制人陈道荣等19名责任人因违规被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华谊电气由苏州林业机械厂主办,与吴江电子仪表厂、吴县黄桥林业机械有限公司合作,广州公司五家公司共同发起,1998年成立,并于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0年11月,主营业务为输配电和风电。
浙江省证监局调查发现,其2017年至2019年间存在多项重大事项违规披露的情况。
共34亿元违规担保及占用关联方资金未披露
根据决定,2017年至2019年,华谊电气通过控股股东华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集团)实际控制乐清市合一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易赛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账户。简称“华谊集团”)。并且部分员工的个人账户被划转,资金最终通过多次划拨转移到华谊集团及其关联方。该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浙江省证监局经调查发现,上述关联方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23.2亿元,余额11.41亿元。对此,华谊电气最迟于2019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违反担保、占用资金等事项的公告》披露。
此外,华谊电气及其全资子公司华谊风能有限公司、浙江华谊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为华谊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 8750 亿。经查,该担保事项在进行前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及时公告。
华谊电气未在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和2019年半年报中如实披露上述违规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擅自变更4.94亿募集资金用途
决定书显示,2018年和2019年,华谊电气未将募集资金总额4.94亿元用于非公开发行计划所列用途。其中二手吊车,计入上述关联方占用的营业外资金2.36亿元,其余用于偿还华谊电气贷款及日常经营费用。关于华谊电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肖珉东方电气违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在已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2018年、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省证监局指出吊车,华谊电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所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19人被罚款
上述违规行为中,实际控制人陈道荣策划、指使、指使他人从事占用资金、非法担保、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等各类违法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受委托从事信息披露的行为。证券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董事长、总经理陈梦烈知悉、同意并参与了上述资金占用和违法担保行为,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
副董事长范志石、财务总监李卫龙、监事长周皮荣、董事张学敏、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金旭丹、董事会秘书李小民未履行相应职责并签署了相关报告。他们对华谊电气的非法信息披露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陈梦德董事、徐乐言董事等11人在其任期内签署了相应的定期报告,承担担保责任,是对华谊电气信息泄露违法行为直接责任的其他人员。
最终,浙江省证监局决定责令华谊电气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道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并对陈梦烈、范志士、李伟龙、周皮蓉、张学敏给予警告肖珉东方电气违规,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警告金旭丹、李小民等11人,并处以10万元、5万元、3万元罚款。
此外,对于陈道荣、陈梦烈,浙江省证监局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采取了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和证券市场禁入十年措施。分别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