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重机司机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员必须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必须在行动前按喇叭。如您发现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或错误,您有权拒绝执行。注意他人发出的危险信号。
4、吊车严禁超载,不准斜吊。起吊两台或两台以上机器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协调履带起重机,合理分配重量,单机负荷不得超过其额定值的80%。
5、起重机吊装时,尽量避免吊臂升降。接近满载时,严禁落臂或同时进行两项作业。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规范要求(一般不超过78度)。
6、吊杆下严禁任何人站立或通过。起吊物体时,要注意机身的稳定性,防止重心偏移履带起重机,发生翻车事故。
7、禁止将起重机作为水平运输机械使用。原地吊装如需短距离移动,吊装部位应用绳索拉动,吊臂应置于轨道正前方。.
8、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修工作。司机离岗时,必须放下葫芦,制动起重机。工作完成后,应将大臂置于约45度角位置,收回吊钩,踩下刹车,操纵手柄置于空档位置,发动机熄火,门应关闭并上锁。
9、起重机自行行走时,应将吊臂下降到15-20度的位置,并制动回转和起升制动器。如果臂架太长,行走前应拆卸。通过水管、电缆、铁路等地面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不得转弯。严禁下坡滑行。
10、用平板拖车或铁路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坡度不得超过15度,装车后应全部制动。用三角木将轨道楔紧,并用钢索绑牢。
11、履带起重机安装在方驳船上进行水上作业时,必须加固并与方驳船连为一体。履带垫垫上垫3厘米垫板以防打滑(禁止用枕木垫垫),起重量减少20. %,杆的最大仰角应为不超过 73 度。允许在四级风下运行。履带起重机在码头自行登船时履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充分研究其安全措施。
12、使用履带起重机临时改装陆上打桩机时,必须同时遵守履带起重机和打桩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改造时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