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特种设备目录》调整后,汽车起重机被移出特种设备目录。那么有一个新的问题,汽车起重机算不算起重机械?
根据《高危子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令第37号),使用起重机械安装的工程属于危险性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所以汽车起重机是否算作起重机械是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危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内容要求:移动式起重机(含汽车吊、折臂吊)等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移动式起重设备和移动式起重机)要求进行基础承载力校核计算;当起升高度较高且基础较弱时,则宜检查地基变形,表明住建部要求对使用汽车起重机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查阅《起重机术语第2部分:移动式起重机》(GB/T 6974.2-2017),移动式起重机由三部分组成,即:行走方式、结构型式、动臂型式。行走方式分为:履带式、轮式和专用式。结构型式分为:上车回转式、臂架回转式、铰接式、臂架不回转式。臂架形式分为:桁架臂、伸缩臂、立柱臂、辅助臂、铰接臂。同时,规范还列出了7种移动式起重机:上车回转桁架臂履带起重机、上车回转伸缩臂履带起重机、上车回转桁架臂轮式起重机、上车回转伸缩臂轮式起重机、伸缩臂起重机铰接式轮式起重机、动臂非回转轮式起重机、带动臂的柱式动臂履带式起重机。
汽车起重机,按此命名规则,是装在汽车上的回转伸缩臂轮式起重机,故应属于移动式起重机的范畴,但不属于特种设备。
综上所述,使用汽车吊的分项工程属于危险工程起重机械,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