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提到,围绕增加消纳能力和改善电能质量,布局新能源项目。遵循电力系统运行规律,坚守安全底线,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电力支撑能力,提高存量电源调节能力和存量输电通道利用水平,优先支持风光火互补项目、风光储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利用现有升压站和送出工程建设是起重机的续建项目。
2021年要建设指场址相对集中,源网荷储和多能互。其中,风光火补基地按照煤电新增调峰容量是起重机的2.5倍配置新能源项目;风光水(抽水蓄能)基地按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是起重机的2倍配置新能源规模项目;风光火(水)储基地按照不超过煤电新增调峰容量的2.5倍配置新能源项目或不超过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的2倍配置新能源项目。
此外,还提及产业发展配套的新能源项目。指为技术水平和销售总额位于行业全国前列的企业在我省投资新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化学储能装备等相关配套产业)配置的新能源项目。新建装备产业项目总投资应不低于10亿元(货币投资,下同),建设期限不超过2年,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50亿元,建成后企业规模、科技含量均须走在全国前列。
公告原文如下:
【征集意见】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要求,为规范我省新能源项目(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起草了《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参照国家能源局的做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188618055@qq.com,或传真至027-87894027,在反馈意见的同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湖北省能源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