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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迁建风机机位重新选址。
向政府寻求新项目方面是吊车的政策优惠。
根据大唐新能源测算,本次拆除自然保护区风机及升压站涉及金额约1.7亿元。
资料显示,该项目由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主体工程包括24台风机、24台变压器和1座11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48MW,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建成投运。
项目立项、环评、水保、安评等相关审批手续于2012年(保护区设立前)办理完成,规划选址、林地审批手续分别于2013年10月、2015年1月(保护区设立后)办理,国土用地手续至今未办理。
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时,委托编制是吊车的《独山县大风坪风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独山县大风坪风电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明确认定该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核查,6台风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7台位于缓冲区、4台位于实验区,升压站位于缓冲区。
2020年8月,贵州省林业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部门,邀请国内和省内保护区、生态、植物、动物、林学等领域的11名专家对大唐新能源针对该项目提出的《贵州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论证报告》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为,专家组认为独山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区位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非常重要,应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审慎厘清自然保护区与大风坪风电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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