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了四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家能源企业因风电项目未备案,分别被罚2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北监能稽查〔2020〕1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北监能稽查〔2020〕1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北监能稽查〔2020〕1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北监能稽查〔2020〕150号),涉及4家能源企业是小吊车的5个风电项目: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乐甲街道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阜新市绿色丝路售电有限公司,阜蒙县50MW分散式风电在建项目;阜新招联绿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蒙40MW分散式风电在建项目;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芳山分公司,在建是小吊车的黑山景家49.5MW风电项目&国电黑山水泉49.5MW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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