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改道路交通安全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旅客安全行业治理
【基本案例】
黔东南州从江县汽车站、从江县顺泰农村客运公司、黔灵公司从江分公司主要经营从江到各地的客运。运行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江县汽车站内吊车出租,安全门开启后未及时关闭,乘客无需通过检票口即可随意进入出发区。同时,还存在携带违禁品上车、车辆超员、购票不实行实名制等情况;从江顺泰农村客运公司经营车辆进城随意上下客、违规停车、与其他客运公司竞争或以其他出行方式抢客;如果设备逃避监管等,会威胁到乘客的出行安全。
从江县兴港超市门口,运营车辆可进城随意上下车
运营车辆进城随意上下车
旅客行李未经检查
【检察机关工作亮点】
2021年,从江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从江县法院)发现从江县出租履带吊收费标准,从江县客运公司在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监督过程中,经营流程管理不规范,存在上述安全隐患。 2021年7月9日,该案依法立案处理。通过走访交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实地拍照、查询法律法规等方式,确定了行政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查明了企业存在旅客安全隐患的证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从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在履行职责时怠于职守,导致社会公共利益不断受到侵害。 7月11日,从江县法院依法向从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出具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本地区客运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履行职责。从江县。
从江县交通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从江县法院。并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汽车站严格执行实名购票制度和安检制度,杜绝超载、携带违禁品现象; 2.在从江县临时始发站设立滦里海关园区,统一管理农村客车进站调度; 3.重新设置临时公交站点和线路吊车,督促公交严格按照许可路线行驶,避免四处停车引客、越线现象; 4.及时督促运营公司更换、配备有效灭火器,确保应急响应; 5.利用县级媒体向公众发布临时出发点和临时停靠点调整的公告,让广大群众提前做好候车安排,规范接送; 6.综合交通执法大队、交警、城管开展联合执法,教育惩治违法经营者,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交通市场秩序。
2021年11月30日,从江县人民法院对整改结果进行“回顾”。通过对临时停靠站的实地观察和客运企业的反馈,从江县客运市场的乱象确实得到了解决。有效整改。
农村客运站改造
从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和市区客运上下车的公告
2021年11月30日,我院民警回访从江县汽车站,发现该汽车站进一步严格实行实名制购票制度和安检制度,杜绝超载现象并采取违禁品。
【办案效果】
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从江县出租履带吊收费标准|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改道路交通安全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密切关注因客运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安全生产问题从江县出租履带吊收费标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整改成果“回头看”,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